宗徒與門徒是同一批人嗎?
按福音和宗徒大事錄,嚴格地講,只有十三位宗徒(原來的十二位,加上代替茹達斯的瑪弟亞)。
然而,聖保祿十八次用這個名詞描述自己。因為宗徒的意思是被派遣者,這個名詞也用於在一個地區主要宣講福音的人(聖博尼費斯在英國,聖派屈力克在愛爾蘭,等等)。
路加福音裏耶穌指定七十位門徒出去宣講(10:1)。有些手寫本有七十二位。在杰羅姆卡里斯的新杰羅姆聖經評論裏,把這個數字聯系到創世紀中民族目錄的數字(10:2-31)。對那一章,希伯來文本為七十,而希臘文本為七十二。
嚴格地說,宗徒(被派遣者)的數字限於耶穌生前選定的那些人,加上被選的瑪弟亞代體茹達斯。所有的基督徒能夠並必須是門徒(向耶穌,主,學習的信徒)。(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