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也轉過去給他。”

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也轉過去給他。”

耶穌說:「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也轉過去給他。」(瑪 5:38-48

反省

耶穌是不是要我們遇到不公平對待或被欺負時,要忍氣吞聲?不是的。猶太人只會用手背掌摑人的右臉,而不會用手心打人的左臉。所以當耶穌說將左臉也轉給他時,意思是說:我知道你做什麼,但你不可以繼續這樣對待我。

當耶穌被解送到大司祭亞納斯那里受審時,一個差役給了他一個耳光。那時,耶穌沒有“把另一面也轉給他”,反挑戰他,堅持自己沒有做錯,問他為甚么打他(若18:22)。我們可以將耶穌的教導和抗辯,總結出一條原則:“寧可作不公義的犧牲者,也不作肇事行凶者;但無論如何,眼見不公義,就要提出挑戰”。

耶穌用的是一種教學語言,教導我們關於信仰的品德。我們必須汲取正確的教訓,而不只是刻板地按字面意義去理解,無端端地挨打。耶穌是在教訓我們: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會不斷滋長;若有人打了你的右頰,他很可能還會再打你的左頰。

任何形式的暴行都是非法的,不義的。在暴力面前,我們絕對不可默默忍受,卻必須立時將之公諸於世。耶穌對於自己的受難從不還手,但祂在十字架上將世界的罪行公諸於世,讓世界「瞻望他們所刺透的」(若十九37)。打人和挨打都違背法律的精神!唯有相互尊重和愛己愛人才能成全法律;唯有成全法律,人人才能平安自由、幸福喜樂地生活。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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