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多少彌撒才履行我的主日義務?
現在的教會法典說:‘主日和其它聖日信徒有義務參加彌撒聖祭。’它沒有說彌撒的‘一部分’或‘几部分’。指望信徒參與完整的彌撒。天主教教理引用教規說,‘故意疏忽這個義務犯大罪。’
梵二會議前,道德神學家和教會法學家會談到彌撒的三個主要部分:奉獻儀式,成聖體聖血,領聖體。如果你錯過那些部分的任何一個,他們認為你沒有完成望彌撒的義務。
今天教會法學家和禮儀權威不用那個說法。他們談到集合、聖道禮儀、聖祭禮儀以及教諭作為彌撒的主要部分。
倫理學者更有可能談到法典的實質性的遵守以及可能意味的東西。他們會堅持法典規定嚴肅的義務。但有的人會問如果有一段時間他或她沒有參與主日彌撒,是否那個人就嚴重違反法典。所有的倫理學家會承認躭誤几分鐘不是嚴重的事。
如果你看彌撒經,或回想起自己主日的經曆,悔罪儀式是彌撒的一部分。‘進堂詠’以后,就在神父進入祭台前問候人們之后。它能以不同的方式進行。普通使用的一種方式是念‘悔罪經’和‘主,矜憐我等’。所以如果你在這些經文以后進堂,你望彌撒遲到。(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