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孩子写的…
因为这个参赛他得了A+(绝对震撼)!
在大多数公共学校不再允许念‘天主经’,因为提到‘天主’…
在马尼托巴省温尼伯的一个孩子写了下面新的学校祈祷文:
现在我坐在学校里
那里祈祷是違反校规的
因为这在伟大的天主庇护下的国家
发现提到祂很奇怪。
如果在班级里念聖经,
就違反了<权利法案>。
任何时候我低下我的头
就成为联邦政府的案件。
我们的头发能够是紫的、桔红的或绿的,
那没有犯错;那是自由的景象
法律是明确的,法律是严格的。
大声祈祷是严重的罪恶
因为在公共的地方祈祷
会得罪没有任何信仰的人。
我们必须悄悄地默想,
天主的名字被政府禁止。
我们都被允许诅咒,打扮成怪胎,
刺穿鼻子、舌头和脸颊…
他们有非法枪支,但首先是聖经
引用这本‘好书’使我受罚。
我们能选一个怀孕的为高贵皇后,
选‘未婚爸爸’为高贵皇帝。
教导分辨对错是不适当的,
我们被教导如此判断不适宜…
我们能得到避孕套和节育,
学习巫术,勾引人和图腾柱…
但不允许‘天主十诫’,
没有天主的话可以到达这个人群。
我必须承认这里是可怕的,
當盛行无秩序学校一片混乱。
所以,主,我做了这个无声的请求:
我该死的话;请收纳我的靈魂!
亚孟。
如果你不羞于这样做,请传播出去。
耶稣说,‘如果你以为我耻,我会在我的聖父面前以你为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