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天主經

論天主經

我們祈禱時需要言辭,是為提醒我們,並使我們考慮應該祈求什麼;我們不要想這是為使上主知道,或為說服祂。

因此當我們唸「願祢的名受顯揚」時,我們是在勸告我們自己要熱切希望天主永遠神聖的名字在人間受到顯揚;就是說,不受凌辱:這並非有利於天主,而是有利於人。

當我們唸「願祢的國來臨」時,這國度,無論我們願意與否,一定會來臨;但是我們激起我們的願望:切望祂的國來臨到我們身上,也使我們配在祂的國內為王。

當我們唸「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時,我們是在求天主恩賜我們服從,好使我們服從祂的旨意,如同天上的天使服從祂的旨意一般。

當我們唸「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時,所說的今天,是指現在。在此處我們所求的,或是指我們所需要的一切,這一切我們用食糧代表;或是指信友的聖事,這是我們在現世所需要的:並不是為得到現世的幸福,而是為獲得永遠的幸福。

當我們唸「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時,是在提醒我們:為了獲得寬恕,我們該求什麼,以及我們該做什麼,才配得寬恕。

當我們唸「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時,是在提醒我們祈求天主,不要使我們因缺少祂的助祐、而同意那騙人的誘惑,或者屈服於那強烈的誘惑。

當我們說「救我們免於凶惡」時,是在提醒我們:我們還沒有抵達那免除凶惡的幸福境界。這是天主經中的最後一個祈求,所包括的範圍很廣:一位基督徒處在任何困苦中,都可藉這祈求發出嘆息,流下眼淚,或以此祈求開始,以此繼續,以此結束他的祈禱。我們需要這些詞句,使我們記起種種事實。

因為當我們用任何其他言詞時,無非是為準備祈禱,激發熱情,或為繼續祈禱,以加強我們的熱情;只要我們以正確和適當的方式祈禱,我們的禱詞,無不包括在天主經內,倘若某人所做的祈禱與這篇福音的禱詞互不相容,即使並不是非法的祈禱,一定是屬於本性和世俗的祈禱。我不知道,這種祈禱如何不能稱之為非法的祈禱,因為由聖神而重生的人只該在聖神內祈禱。

——選自聖思定主教致普勞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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