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誡
第一誡是:“我是主你們的天主,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的神。”
第一誡禁止我們崇拜虛假的神。它禁止我們把任何只屬於天主的崇拜和服務給予任何人或任何東西。它禁止我們用虛假的敬拜崇拜天主。
第一誡禁止我們稱聖母瑪利亞為 “神聖的” ,而萬福童貞瑪力亞是天主之母,是聖潔的,她不是神。“神” 這個詞是只給天主。當一個人可以通過瑪力亞向耶穌祈求時,他可能永遠不會以理解她是給予神聖恩寵者向瑪利亞祈求。
當異教徒和偶像崇拜者崇拜假神時,他們犯了第一誡。這包括無宗教信仰的、不文明的、落后的、不變的,那些拒絕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天主的人。
通過只屬於天主的力量歸於人或事物,你就違反了第一誡。例如:相信算命能揭示未來,或以巫師之力起死回生,或從亡者帶來消息,或以魅力避免邪惡或帶來 “好運” 。
當你故意屬於一個周所眾知不是由耶穌基督建立的真正的教會的宗教或教會時,你違背了第一誡。同時特別是在聖體聖事的領域,考慮到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在天主教堂領受神聖的聖體聖事與從另一個宗教接受面餅之間有什么區別?只有神聖的天主教會承認耶穌真正臨在於一旦在彌撒中被祝聖的面餅的聖體聖事。
第一誡教導我們占卜和巫朮是什么?
天主能啟示未來給祂的先知或其他聖賢。然而,基督徒面對未來的正確態度,是懷著信賴,把自身交付於天主的眷顧,放棄一切對此不健康的好奇。但不顧未來能構成缺乏責任感。( 天主教教理 # 2115)
一切形式的占卜應該拋棄:無論是求助撒殫或魔鬼、招魂或其他誤以為能夠「揭露」未來的做法。觀察星座、行占星術、行手相術、解釋徵兆和命運、相信神視現象、求助靈媒,都是有意掌握時間、歷史甚至人類,同時也希望為自己贏得神秘力量的支持。這一切都違反我們對唯一天主應有的敬意、尊重和敬畏之情。(天主教教理 # 2116)
所有施行巫術或妖術的法事,有意藉此馴服神秘的力量,以供當事人的驅使,並取得支配他人的超然能力──即使是為了恢復健康,也是嚴重地違反虔敬之德。這種法事,要是尚含有危害他人的意向,或求助魔鬼的干預,更應受到譴責。佩帶護身符的人,也應受到責備。通靈論往往採用占卜和巫術,教會告誡信徒要加以小心防範。也不能因求助於所謂傳統的藥物,而使呼求邪惡的力量,和利用別人的輕信,成為合法。( 天主教教理 # 2117 )
為什么我們被命令崇拜天主?因為天主是整個世界的創造者和統治者,因為我們所得到的一切都是從天主那里得來的。[ 那時,耶穌就對他說:去罷!撒殫!因為經上記載:『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獨事奉他。』” (瑪4:10) ] 我們如何顯示我們的敬拜天主呢?向祂獻上謙卑的祈禱,特別是神聖的彌撒聖祭。那么,宗教實踐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必要的嗎?這對每個人來說肯定是必要的,那些說過上好的道德生活就足夠而不實踐宗教信仰的人沒有遵守這第一誡。(他們用自己的話說:“我的道路比天主的路好。!” )
第一條誡命也針對違反望德的罪,就是失望和妄望:所謂失望,是人停止從天主盼望個人的得救,為達致得救的幫助或自己罪過的赦免。失望違反天主的良善,祂的正義──因為上主對祂的許諾是忠實的──和祂的仁慈。( 天主教教理 # 2091)
妄望有兩種。或是人對自己的能力存有妄想 (希望無需來自上天的幫助而能自救),或是人對天主的全能和仁慈存有妄想 (希望無悔改而得寬恕,無功績而得光榮)。( 天主教教理 # 2092)
教堂裏有十字架和雕像,天主教徒犯第一誡嗎?沒有,因為他們不朝拜這些。天主不禁止僅僅制作圖像,而禁止制作后朝拜它們:“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出谷記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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