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聖經的部分內容如此令人困惑?
所有有意義的人類表達必須被解釋成能被理解。這對電影,或小說,漫畫或比賽的形式,朋友的信或面部表情來說都適用。
沒有所謂閱讀一個文本‘表面的東西’;那就是,沒有解釋。拒絕解釋是翻譯的一種方式,即直譯主義。它不提供‘真實質朴的意義’,但迫使讀者處於膚淺(至少)或錯誤的閱讀。
鑒於解釋對通過聖經真正遇到天主的聖言是必要的,怎樣做這樣的解釋?三個關系是基本的。 第一,我們必須確信天主的確願意和我們交流,聖經是那種溝通的特殊形式。
第二,然而我們必須理解聖經不是水晶球。它是個文本,像所有偉大的文本,成長於我們生活經驗的擴展。但文本本身也是時間、地點、文化、和環境在它們被寫成時的產物。
第三,我們讀者是有限的人。如果我們需要準備和努力去讀股票市場的報告,我們必須期待聖經文本的解釋而更須要努力:研究、祈禱、討論。(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