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女性不能被授予執事或神父?
當談到神品聖事和誰能領受這聖事時,天主教的教義問答沒有區分執事和神父的順序。它簡單地說,‘只有領過洗的男性合法地接受神聖的任命。’它繼續說,‘主耶穌選了男性形成十二位的宗徒團,宗徒們也這樣做,當他們選擇協作者繼承他們… 教會承認自己被主耶穌作出的選擇約束。因此女性的神職授任是不可能的。’(#1577)
一些神學家辯論,只有男性能在聖體的祝聖儀式中充分代表基督。最強烈的論據反對女性聖職的神職授任是傳統和權威效應。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他的1994年給所有天主教內主教的宗座牧函作結論,祝聖神父只保留給男性(聖事授職),他這樣寫,‘由於我確認弟兄們的服務(見路22:32),我宣布無論如何教會沒有權力賦予祝聖女性為神父,這個判斷被教會的信仰決定性地明確。’
換句話說,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相信只有男性能被祝聖為神父是由基督親自決定的,而他,若望保祿,沒有權力偏離耶穌所決定的。(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