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

朝聖

   朝聖可以定義為一次到某個地方的旅程,目的是崇敬那個地方,或為了在那里求聖跡幫助,或償還所許宗教的願。(天主教百科全書)

    跟據天主#2691——朝聖之旅使我們想起邁向天堂的塵世旅程,依照傳統,也是更新祈禱的特別機會。為尋求活水的朝聖者來說,朝聖地的聖所是特別有利的地方,使人「在教會內」活出基督徒祈禱的各種方式。   

    教理 #1674教理講授的內容還應考慮到信友間的各式熱心善功及民間敬禮。基督徒曆來都以不同方式的熱心敬禮來表達他們的宗教感情。這些熱心敬禮環繞着教會的聖事生活,包括尊敬聖髑、拜訪聖堂、朝聖、各式敬禮游行、拜苦路、宗教舞蹈、念玫瑰經、佩帶聖牌等。

   ‘朝聖’這個詞意思是離開原處,不是沒有目標的,而是為光榮天主的目的。

   大多數國家有聖地,例如大教堂或神殿,許多信徒至少每年一次聚集尋求萬福聖母或某個聖人天上的恩惠。在美國,許多大教堂中,你可找到阿拉斯加州朱諾的聖德肋撒大堂,伊利諾伊州芝加哥的聖母雪地大堂,紐約州偉思特哈佛斯屈若的黎巴嫩聖母國家大堂(聖母進教之佑國家大堂),俄亥俄州北杰克遜的聖母之仆和平中心,俄亥俄州溫莎的瓜達魯貝聖母大堂,以及南達科他州楊克頓的聖母大堂之家。

   所有天主教徒終生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往耶路撒冷聖地朝聖。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個夢可能永遠無法實現,因為涉及費用朝聖旅程的長短、時間必須歇工。作為替代,他們會去當地的朝聖地點,通常能與全家一起化個周末就行。無論到那個地方去,朝聖使靈魂得益。那是使心靈成長和富裕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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