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
教廷是在羅馬的天主教教會的管轄地,羅馬的主教是教宗。它是各地教會的咨詢中心點,也是教會重要的交流點。它的起源可追溯到宗徒時代,當聖伯多祿來到羅馬傳教,從而在那裏形成了一個信徒團體,保持顯著的基督教存在。今天,它負責管理各地基督教社區組織的信徒。
教廷被視為類似一個主權國家,它有一個名為羅馬法庭的中央集權政府,由國務卿擔任其首席行政官,并擁有與各部和行政部門相媲美的行政管理所必需的各種部門。它與各國建立外交關系,并以梵蒂岡城為其主權領土。
在外交上,羅馬教廷代表整個教會行事和講話。它也被國際法的其他主體承認為一個主權實體,由教宗領導,可以與之保持外交關系。“教廷”通常被錯誤地稱為“梵蒂岡”,它與“梵蒂岡城國”不同,后者於1929因“拉特朗條約”而成立;教廷可以追溯到古代。大使不是正式派駐梵蒂岡城國,而是派往“教廷”,教宗派往各國和國際組織的代表被承認代表教廷,而不是梵蒂岡城國。
雖然所有的主教會議都可以認為是神聖的,但“教廷”一詞通常用於國際關系(以及天主教會的教規),適用於被視為天主教會中央政府的羅馬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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