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關於避孕的教導
至少從第二世紀起羅馬天主教反對避孕。許多早期教父發表聲明譴責避孕,包括金口若望,杰羅姆,亞曆山大的克萊門特,羅馬的希波呂托斯,希波的奧斯定,以及其他人。譴責之一由杰羅姆以明顯的口頭形式指出:避孕 ” 竟然用藥水,可以確保不孕,因而在人類受孕之前几乎謀殺他們。” 天主教教理指定所有的性行為都必須是結合和有生殖力的。除了譴責使用人工控制生育的本質是邪惡的,非生殖性行為如相互手淫和肛交都排除懷孕,作為避免懷孕的方式。
然而下面是首次由教宗通諭承認次要的、 結合、性交的目的。由於這個次要目的,已婚夫婦有權進行性交,即使懷孕不是可能的結果:
“ 也不是那些被認為反對自然行為的人,他們在結婚的狀態以適當的方式使用他們的權利,盡管由於時間或某些缺陷的自然原因,新的生命無法產生。在婚姻以及在婚姻權利的使用也有第二種結果,如互助、互愛的培養,降低性欲,不禁止丈夫和妻子都認為只要他們服從基本部分,只要保持內在自然的行為。” 有些人認為這一聲明不僅允許已婚夫婦在懷孕期間和絕經期間性交,而且在月經周期的不孕時期也可以。《節奏法》的數學公式在1930年已經正式化了,1932年,一位天主教醫生出版了一本書,名為《婦女的生殖力和生育節律》。上世紀30年代也有第一個美國節奏診所(由約翰若克創立)教給天主教夫婦這個方法。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節奏法使用直到1951年在庇護十二世的演講中正式接受。
當前看法
羅馬天主教關於避孕的立場,由教宗保祿六世的 ‘人類生命表達’ 在1968年正式解釋和表達。人工避孕被認為本質上是邪惡的,但在某些情況下,自然家庭計划生育方法在道德上是允許的,因為它們沒有侵害自然的受孕方式。
對這個立場的正當理由,教宗保祿六世說:
“ 負責的男人能成為更深刻地認識到教會在這個問題上所說的教義的真實性,如果他們對人工避孕方法和計划的后果進行反思。讓他們首先考慮這一行動過程對婚姻不忠和普遍降低道德標准是多么容易。要充分認識到人類的弱點,認識到人類,尤其是那些受到誘惑的年輕人,需要有激勵來維護道德法則,那就不需要太多的經驗。另一個引起警覺的影響是一個人習慣了使用避孕方法可能忘了對女人尊重,不顧及她的身體和情緒的平衡,使她成為純粹為滿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不再考慮她作為他應該圍繞關心、愛護的合作伙伴。”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澄清天主教關於避孕的教導。
發布的‘人類生命’通諭中,教宗保祿六世依賴宗座委員會對生育控制的報告。報告辯稱:
“ 人能發現沒有一個曆史時期,沒有教會的文檔,沒有神學院,几乎沒有一位天主教神學家,曾否認避孕總是嚴重的邪惡。教會對這件事是絕對不變的。直到本世紀,所有的基督徒,不論是東正教的、聖公會的還是新教徒,都平靜地接受了這一教導。東正教至今保留作為普遍的教導。”
1994年7月17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念三鐘經前的默想期間澄清教會的立場說。
“不幸的是,天主教思想常常被誤解… 似乎教會不惜代價支持生育的思想,促進已婚夫婦任意生育和不考慮未來。但人們只需研究訓導當局 的公告,知道不是這樣的。在產生生命中,配偶雙方履行他們欲望的最高方面之一:他們是天主的合作者。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他們必須有一個非常負責任的態度。在決定是否生孩子時,他們不應出於自私或粗心,而是以謹慎、有意識的慷慨來衡量可能性和環境,特別是優先考慮未出生兒童的福利。因此,當有一個理由不生育,這種選擇是允許的,甚至可能是必要的。然而,仍然有執行標准和方法,在結合和生產的范圍,尊重婚姻法案的絕對真理,就要明智地受自然本身的生物節律控制。一個人可以順從他們,利用他們,但他們不能被人為干涉所 “侵犯” 。
1997年梵蒂岡宗座會議對家庭表示:
“教會一直教導避孕內在的邪惡,即每個婚姻故意弄得無效。這種教導是自負責任作為決定性和難以糾正的。避孕嚴重反對婚姻貞節;它是相反的傳遞生命的善行(婚姻生育方面),并對配偶相互自我給予(婚姻的結合方面);危害真愛和否認天主在人的生命傳遞的主權地位。”
羅馬天主教反對避孕,用聖經支持的摘要,可以在 “羅馬甜蜜的家” 中找到,那是由天主教護教學家史葛和金佰利漢恩寫的自傳,他們從新教皈依天主教。他們說明關與避孕研究的結果,由金佰利漢恩安排作為對他們的生活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羅馬天主教是在這問題上釆取明確立場的最后几個基督教團體之一。
在聖經書中有以下聖詠127篇3-5:
127:3 的確子女全是上主的賜予,胎兒也全是他的報酬。
127:4 年輕少壯所生的子嗣,有如勇士手中的箭矢。
127:5 裝滿自己箭囊的人,真有福祺,城門前與敵人爭辯,不受羞恥。”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