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堂和教區選擇名稱
天主教會如何選擇一個新教堂和教區的名稱?
關於天主教堂的命名在被稱為教堂和祭壇奉獻儀式的禮儀書中找到(1989)。這個文件與天主教教會法#1217和#1218連同執行。
教堂的名字必須是:
– 三位一體的名字,或
– 耶穌基督的名字,在禮儀中祈求,或祂生活的奧秘,或
– 聖神的名字,或
– 聖母的名字,在禮儀中對她祈求的頭銜,或
– 神聖天使的名字,或
– 列品聖人的名字,如出現在羅馬殉教史(或附件),或
– 提供宗座已批准真福的名字。
上述指南還提到合并教堂。如果几個教區合并成一個,以前教區教堂的名字被保留,新合并的教區,為牧區的原因,也可以釆用與將繼承的教堂不同的名稱。
例如,如果聖安德肋和聖保祿教堂合并成一個新的教區,主教可能決定給一個新的名字,如聖多默給新教區/教堂。這樣,每個人都在新誕生的教堂/教區重新開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