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服裝和黑色的神職人員的服裝后面是什麽?
教宗希克斯多斯五世(1585-1590)下令黑色長袍為神聖和正式的職能。在美國,第三屆巴爾的摩全體會議(1884)決定, 神職人員在家里和教堂里要穿戴白領和黑色長袍。
外出時,應穿戴白領和黑色上衣,或顏色暗淡、長及膝蓋的外衣。這個規定從未正式取消,但總被理解為神職人員應該遵照保守的普通教徒的品味。
在許多情況中,宗教長袍和服裝反映建立者時代人們普通的服裝。現在的教會法典規定,‘神職人員應穿根據適用法律准則制作的學院長袍,作為他們神聖的標志和神貧的表示’(教會法669)。每一個經羅馬同意的命令的組成或規則會描述那個命令的宗教服裝。
在1972年,宗教和世俗的機搆神聖會議說,當宗教長袍會妨礙正常宗教活動時允許穿世俗的服裝。(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