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孩子写的…

十五岁的孩子写的

因为这个参赛他得了A+(绝对震撼)!

在大多数公共学校不再允许念‘天主经’,因为提到‘天主’

在马尼托巴省温尼伯的一个孩子写了下面新的学校祈祷文:

现在我坐在学校里

那里祈祷是違反校规的

因为这在伟大的天主庇护下的国家

发现提到祂很奇怪。

如果在班级里念聖经,

就違反了<权利法案>

任何时候我低下我的头

就成为联邦政府的案件。

我们的头发能够是紫的、桔红的或绿的,

那没有犯错;那是自由的景象

法律是明确的,法律是严格的。

大声祈祷是严重的罪恶

因为在公共的地方祈祷

会得罪没有任何信仰的人。

我们必须悄悄地默想,

天主的名字被政府禁止。

我们都被允许诅咒,打扮成怪胎,

刺穿鼻子、舌头和脸颊

他们有非法枪支,但首先是聖经

引用这本‘好书’使我受罚。

我们能选一个怀孕的为高贵皇后,

选‘未婚爸爸’为高贵皇帝。

教导分辨对错是不适当的,

我们被教导如此判断不适宜

我们能得到避孕套和节育,

学习巫术,勾引人和图腾柱

但不允许‘天主十诫’,

没有天主的话可以到达这个人群。

我必须承认这里是可怕的,

當盛行无秩序学校一片混乱。

所以,主,我做了这个无声的请求:

我该死的话;请收纳我的靈魂!

亚孟。

如果你不羞于这样做,请传播出去。

耶稣说,‘如果你以为我耻,我会在我的聖父面前以你为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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