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們為何能改變宗教節日的日期?
為何美國的主教們能決定,如果一個應該望彌撒的宗教節日正好是周一或周六,我們就不一定要去望彌撒?
1983年的教會法典對拉丁禮儀指定十個應該望彌撒的宗教節日:一月一日,主顯節,聖若瑟,耶穌升天,基督聖體,聖伯多祿和聖保祿,聖母升天,諸聖瞻禮,聖母無願罪始胎,和聖誕節。
同一部法典允許主教會議,有羅馬教廷的事先批准,取消某個應該望彌撒的宗教節日,或移到星期日。(法典#1246:2)
教會的訓誡由教會的正統權威解釋——這個例子,由羅馬教廷和主教會議解釋。(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