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如何決定宣判一件婚姻無效?
教會仔細地查找保衛耶穌婚姻神聖性的教導。但教會也責成對任何人失敗了的婚姻提供公正解決——當能以確實的可靠性來表明,一項真正的聖事的約束,一開始就缺乏一些基本要素的婚姻。教宗保祿六世指出延緩了的公正是不公正,使解除婚姻關系手續簡單化。
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為解除婚姻關系手續的特別的標准實際上是臨時發放。許多這些修訂現在已成為1983年頒布的教會法規准則的一部分。教會知道為婚姻案例正當程序有持續的必要性 。也謀求設法了解并解決那些被離婚傷害的人強烈的需要。(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