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保證

信仰的保證

天主教會把 “信仰的保證” 定義為自宗徒時代以來通過聖經和聖傳傳下來的天主教教義。這兩個被稱為”信仰的保證”。(寄托信仰)。

聖經和聖傳(信仰的保證相應地訓導當局(拉丁語為“老師”)解釋為教會的權威教學,由教宗、羅馬主教和主教大學一起行使。

天主教會相信關於信仰的保證是基督留下的所有需要的知識(公共啟示),既在經文(聖經)又在口頭指示(聖傳)。口頭指示是教導,但正確解釋聖經和基督的話,灌輸給使徒,然后他們灌輸這些關於聖經等等的教義…通過使徒繼承那些祝聖要取代他們位置的人。雖然這個聖傳沒有記載在聖經本身,它記錄在教會長老早期的教誨裏。例如,它記錄在波利卡普和他的弟子依納爵的著作中,它是通過教會教導的曆史回響。

總的來說,“信仰的保證” 是羅馬天主教為信徒的信仰而在聖經和聖傳中所揭示的真理的主體。

這是教會的使命,是主賦予天主教會的,是為了保護「信仰的保證」,因為「信仰的保證」是無法改變的,教會有責任保存、保護和解釋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這個教義的介紹中說, “ 護衛信仰保證是天主托付給教會的使命,她滿足每個時代”。作為基督徒,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建立了權威的教會,通過訓導當局或教導權威,已有確定耶穌基督的教導的真理的能力。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作為天主教徒,無一例外地被要求信仰天主教的所有教義。我們不能說,“我相信這個,但我不相信那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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