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

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

非天主教徒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參加彌撒活動?

非天主教徒可以參加彌撒的每一部分,但不能領聖體。只有那些學會珍視耶穌在聖中真正在的天主教徒才可以領聖體

如果非天主教徒只想遵守天主教的禮儀,他們應該在信徒站立和/或坐(或跪)時,也站立/或坐()。允許非天主教徒遵守天主教的禮儀常常會點燃恩的火花,會帶來非天主教徒的皈依。
(譯)

彌撒期間沉默的時刻

彌撒期間沉默的時刻

在彌撒期間,信徒那些時刻應該保持沉默?

根據天主教會關於舉行彌撒准則“羅馬彌撒的一般指示”,建議在五不同場合保持沉默。這些時刻是:

1. 彌撒開始時,在懺悔儀式上

2. 在某些祈禱文開始神父說:“讓我們祈禱”時,

3. 在每聖經讀之后,

4. 在講道之后,

5. 領聖體之后

對於上述每一項,沉默三十秒都是合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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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裝備包

彌撒裝備包

每個彌撒裝備包有十字架、聖體盒葡萄酒瓶、聖水瓶、 、祭壇布、領帶等,確保神父隨時准備好在不同的環境中彌撒,例如:旅行、度假和他們服務的任何地方。

彌撒裝備包也稱為“生病呼叫工具包”,為病弱者提供服務。牧靈和生病的呼叫包裝在方便的攜帶箱有為病人和無法外出者做彌撒所需的一切。這些包的大小和價格取決於其內容。彌撒裝備的包裝可以硬或軟,一切在遠離教堂的地方做彌撒所需東西,使那些無法到堂里望彌撒的人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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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在梵蒂岡第二次會議之前彌撒使用拉丁語

為什么在梵蒂岡次會議之前彌撒使用拉丁語

梵蒂岡次會議之前用拉丁文舉行彌撒的一些原因:

几個世紀以來,拉丁語一直是天主教會的官方語言。

拉丁語是一種世界通用語言,每個國家都知道。

宗庇護十二世 (Pope Pius XII) Mediator Dei中說,在禮儀中使用拉丁語是“任何教真理腐敗的有效解藥”。

拉丁語的使用標志普世教會的“團結”。

你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天主教履行你日彌撒義務,而且你能夠遵循彌撒的儀式,不管那個國家的語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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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中念天主經期間牽手

彌撒中念天主經期間

不久前,一些教區教友開始在彌撒牽手。這種做法已經蔓延到了這樣的程度,即大約三分之一的望彌撒者這樣做。我們中的許多人對這種新的做法感到不舒服。沒有人知道梵蒂岡何時實施這一新做法。

彌撒中念天主經期間握住手不是梵蒂岡認可的禮儀的一部分。這是一個非法的(意思是“不合法允許或授權”)的補充儀式。事實上,這是對禮儀的濫用。

這種做法始於20世紀70年代的新教教會,滲透到天主教的魅力運動中,現在已在世界各地的許多天主教教中找到。

在彌撒期間牽手似乎是模仿神父,他伸出雙臂祈禱。這是神父和主教在禮期間的傳統姿勢。美國的主教們已經考慮允許普通信徒模仿主教或神父的手勢,但羅馬教廷并沒有批准這一點,而1997年關於神職人員與未獲任命的信仰者合作的某些問題的指示禁止普通信徒模仿適合神父的手勢。它特別指出:“執事或非委任成員不得使用神父行祭的手勢或行動。”[ICP,實際條款62]


天主教會在官方教導中對牽手的做法并不看好。如果你實踐這種禮儀的虐待,你被要求停止它。如果你是一個教區的成員,當一個誤導神父要求你參加這個活動時,你沒有義務這樣做。只有梵蒂岡,通過適當的實施,才能增加或移除天主教的禮儀。

梵蒂岡文件Notitiae指出,在念天主經期間牽手的做法應該被“拒絕”。這意味着這種情況不應發生,也不應繼續下去。(另見DOL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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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在彌撒開始時說“早上好”

神父在彌撒開始時說“早上好”

(神父)在彌撒開始時向每個人說“早上好”恰當嗎?這話在禮儀中找不到。

2014622(星期日),菲律賓馬尼拉樞機主教路易斯·塔格爾討論了這問題。

馬尼拉主教路易斯·安東尼奧塔格爾樞機主教要求神父們在彌撒前改掉在彌撒前向教友說“早上好”的習慣,并說“主與你同在”這句話已經足夠了。

他在菲律賓天主教大會(CBCP)網站上的一篇文章中說:“恕我直言,我的兄弟神父們,我不認為有必要說‘早上好’和類似的問候,因為天主真正在聖中就足夠了。”

“‘主與你同在’的話還不夠嗎?”塔格爾補充道。

622日周日,他在馬尼拉聖克魯斯教堂(支柱聖母教區教堂)舉行彌撒時這樣說。

塔格爾說,神父們似乎更重視“早上好”,而不是最重要的“與你同在”。

他說,任何人都可以希望另一個人早上好,但只有在彌撒時才能聽到“主與你同在”,這就解釋了為什么必須強調這一點。

主教說,許多人甚至本能地重復祝他們的教“早上好”,當“早上好,神父”沒有到來,而被完全不注意時,“主與你同在”沒有被回應。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塔格爾惇促神職人員戒掉這個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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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天主教徒的靈魂舉行彌撒

為非天主教徒的靈魂舉行彌撒

我能給我的教區神父彌撒獻儀,以供非天主教徒的靈魂安息嗎?還是彌撒只為天主教徒舉行

彌撒可以為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的靈魂舉行。對於皈依者來說,重要的是要知道他們可以為非天主教父母的靈魂安息而獻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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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彌撒特許(不望彌撒)

獲得彌撒特許(不望彌撒)

教會成員在什么條件下才能獲得周日彌撒特許

現在有很多人會因為任何原因而逃避周日的義務。

一、教會成員可以因疾病而獲得彌撒特許,特別是當這種疾病具有傳染性時。

二、如果周六晚上發生了大地震,而教堂的建筑是否安全,那么彌撒可能會被批准特許。但是,如果彌撒是在教堂或其他合適的地方臨時舉行,那么信徒就有義務參加彌撒。

三、如果發生了洪水,而且教被淹沒了,通常會允許彌撒特許。但是,如果在几英里之內有一個教,可以在沒有很大困難的情況下去教堂,那么信徒就有義務參加彌撒聖祭

四、在冬季條件惡劣或與龍卷風有關的大風的情況下,如果一個人去教堂會使他們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那么這些人就可以獲得彌撒特許

五、如果一個人住在遙遠的北方,比如愛斯基摩人,那里沒有常駐神父在鎮上或几百英里之內,那么這些信徒可得到彌撒許。

六、彌撒特許不給予,當

——野營,

——打曲棍球或足球運動,

——參加籌款活動,

——想睡覺,因為前夜在深夜睡覺,

——想早點出發離開城市,

——朋友或親戚從城外來,

——神父在休假,生病或避靜,教區信徒被建議去參加另一地的教堂

——因為你不喜歡將要彌撒的神父

——其他類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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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期間詞語的變化

彌撒期間的變化

有人感到非常沮喪,高比例的神父根據自己的意願彌撒。它已經到了可以告訴哪個神父做樣的彌撒,因為他們如此不同。一種常見的情況是根據每個神父的突發奇想來改變彌撒的詞語,一些詞語之間添加詞語或歌有的移除詞語或整個彌撒部分。這只是冰山一角這種做法允許嗎?

彌撒期間改變固定祈禱問題上,天主教會教導:

Dominae Cenae,第12單元

神父…不能認為自己是“擁有者”,能夠自由地利用禮文稿和神聖儀式,就好像那是他自己的財產一樣,以自己獨斷的個人風格來表明。有時,似乎很有效,可能更符合主觀的虔誠;然而,它總是背叛了應該在團結的聖中找到適當表達。”

每個神父應該記得,不僅是他和他的社團一起祈禱,還有整個教都在祈禱,因此在這個聖中,除了其他方式外,還通過經認可的禮經文來表達這種精神上的統一。把這個立場叫做“堅持統一”只會表明對真正團結的客觀要求一無所知,而且是有害的個人主義的徵兆。

教會法典第838

1 神聖禮儀的監督,只屬於教會權力,即屬於聖座, 並按法律的規定,也屬於教區主教。

2 聖座的權力是,編排普世教會的神聖禮儀,出版禮儀書,審 查原著譯本,並督促禮儀規則在各地忠實遵守。

3 主教團,有權將禮儀書譯為本地文字,並在禮儀書規定的範 圍內做恰當的適應,在聖座認可後,予以出版。

4 教區主教在所轄教會內,並在其許可權內,有權發佈禮儀法 規,明令遵行。

教會法典第846 – 1 項-在舉行聖事時,應忠實地遵守主管當局批准的禮儀 書;因此任何人不得擅自增添、減少、或改變之。

Sacrosanctum Concilium 22

(1)神聖禮儀的管理完全取決於教會的權威,即宗座的看法,以及法律可能決定的對主教的權威。

(2)根據法律承認的權力,在一定限定范圍內對禮儀的規定也屬於各種主教會議,這些會議是合法設立的,在特定地區具有管轄權。

(3)因此,任何其他人,甚至是神父,均不得憑自己的權限在禮儀上添加、移走或更改任何東西。“
(譯)

能夠舉行彌撒聖祭的地方

能夠舉行彌撒聖祭的地

神父能在任何地方彌撒嗎?還是必須總是在天主教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一般來說,如果只有在教堂里才能舉行彌撒,那就應該在天主教堂里舉行教會法典932條第1款規定:“應在神聖的地點舉行感恩祭,但在特殊的情形下, 有特殊的需要時,不在此限;在此情形中,仍應在端莊的地點舉行。

由於“教會法典”指的是一個“神聖的地方”,因此有必要理解這兩個詞的含義。通常,“聖地”是指教堂建筑。同時,它可能指在修道院、醫院、一些機場、天主教大學和學院等地找到教堂(在“教會”中稱為“祈禱室)。無論地點如何,教堂都必須根據教會法典12231229,得到教區主教的批准。

1223 聖堂是指經教會教長之准許規定為敬禮天主的地方,以 便利某一團體或為在該處聚會的信徒,但其他信徒經主管上司的許 可,亦得進入。

1229 聖堂及私用小聖堂,宜按照禮儀書所定禮規祝福之,應 專為敬禮天主而保留,排除一切家庭用途。

我相信你們當中很多人都聽說過,有一位神父在家中為一位因醫療原因而不能教堂的病人或老人舉行彌撒。在這種情況下,按照天主教會概述的基本需要,設立了一張桌子。在這樣的彌撒中,只有病人才能接受聖。如果照顧者不能參加當地教撒,而且這是一個有義務的日子,那么照顧者也可以

眾所周知,司鐸在露天、帳篷、陸地和海上彌撒,這一切都取決於具體情況。在沒有教的偏遠地區,傳教士也可能需要在露天或帳篷里彌撒。

有神父旅行或假的情形。如果他在一個沒有教堂的偏遠地區進行為期一周的釣魚旅行,他將被要求在他的小屋、帳篷或旅館里他每天的彌撒。

上述所有例子都符合“教會”第932條第1款的條件,其中規定“有特殊的需要時,不在此限”。

在非天主教教堂里彌撒怎么樣?作為一般規則,不應該這樣做,因為它可能會在信徒中制造混亂。但在特殊情況下,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在天主教被地震、龍卷風和颶風摧毀的情況下,主教可以根據教會法典933號批准在非天主教教堂舉行聖體聖事,其中規定:“如有正當的理由,並獲得教區教長的明確准許後,司鐸可 以在其他教會的教堂,或尚未與天主教會完全共融的教會或團體的教堂內舉行感恩祭但不得引起惡表。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