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斯汀·比伯

賈斯汀·比伯

和許多同齡的年輕人一樣,我的孩子對去看賈斯汀·比伯的現場表演很感興趣。在你看來,作為天主教徒,賈斯汀·比伯是天主教青年的好榜樣嗎?

天主教青年被要求效法耶穌基督的聖潔生活。他們被期望作為天主教信仰的典范,在高尚的道德中閃耀。

話雖如此,耶穌在公共場合是否在抓着褲襠走來走去?耶穌走來走去,褲子掉下來了嗎?耶穌身上有紋身嗎?耶穌會不會帶着一只猴子去德國,沒有法律規定的特殊簽證?耶穌會帶着一件T卹走來走去,上面寫着“和你也和她性交嗎?”

耶穌沒有顯示已經報道的有關賈斯汀·比伯新聞報道的任何負面行為。正因為如此,真正耶穌的粉絲,真正耶穌的信徒,他的真正門徒,都有高尚的道德。

如果你重視你的孩子的道德,家庭中傳下來的道德,那么你就有義務保護你的孩子免於在娛樂世界中表現出來的低級道德。

(譯)

正義戰爭

正義戰爭

正義戰爭的三個基本條件:

作為最后手段進行的條件。所有非暴力的選擇都必須用盡,才能證明使用武力是合理的。

一次可以為糾正錯誤而斗爭的戰爭。例如,對武裝攻擊的自衛總是被認為是正義的事業。此外,正義的戰爭只有在“正確”的意圖下才能進行:正義戰爭的唯一允許目標是糾正傷害。

戰爭只有在有合理的成功機會的情況下才能是公義的。在無望的戰爭中造成的傷亡在道義上是不正當的。

天主教教會對正義戰爭有什么教導?

在第2309號天主教教理中,它指出:

應以嚴謹態度,考慮訴諸武力的合法自衛的嚴格條件。此種決定的嚴重性,應使此種自衛受到道德合法性的嚴格條件的規范,即須同時兼有下列條件:

──侵略者所加予國家或國際社會的傷害應是持續的、嚴重的和確定的;

──除訴諸武力以外的其他一切辦法均顯示不切實際或無效;
──
有成功的可靠條件;

──訴諸武力不會招致比應鏟除的惡,有更大的惡及混亂。現代武器的毀滅威力,在此種狀況的評估中,要求極度的明智。

這些是在所謂「正義戰爭」的道理中例舉的傳統要素。

負責公益者,應該審慎評估其道德合法性的條件。”

梵蒂岡認為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是正義戰爭嗎?

從第一天開始,梵蒂岡就譴責入侵伊拉克是一場“不公正的戰爭”。這與阿富汗戰爭沒有什么不同。它不符合上述條件,作為保護美國不受侵略的必要條件。

(譯)

两种审判

两种审判

宗徒信经关于耶稣的审判说:“他会再来审判生者和死者。”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都会受到两次审判,当我们死时,当基督再回来的时候?

天主教会教导人们有两种审判。“私审判”和“公审判”。

私审判”是基于耶稣在路加福音2343节中所说的话,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你就要与我一同在乐园里。” 这是一个人死后立即作出的审判。从这一刻起,一个人要么上天堂,要么炼狱,要么下地狱。

公审判” 建立在信条的基础上:“审判生者和死者。” 这就是基督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降临时的审判,他将决定那些尚未死去的人的命运,并确认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的审判。

(译)

判斷

判斷

如果我看到我們教會的一名成員在公眾場合行為不當,作為一個天主教徒,我是否有義務告訴他所做的是錯誤的?還是我該管好自己的事?根據我在過去十年中觀察到的情況,每當有人糾正一個做錯事的人時,他就會被指控在判斷。怎麽辦?

我同意你的觀點,現在很多人都抱着“放任自由”的態度,意思是“順其自然”、“讓它去”。天主是愛,所有的仁慈和所有的寬恕。所以誰也不應該評判別人。他們應該讓天主來判斷。換句話說,你被告知要管好你自己的事。

這些人使用這種方法有兩個原因之一。他們可能是偽君子,他們的行為也是一樣的,不想受到審判。或者,他們不知道天主教會在犯罪問題上的教誨。無論哪種方式,這些人都在參與他人的罪惡。請允許解釋一下。

一個人可以根據以下的犯罪條件,以多種方式犯罪:

1. 如果該人真誠地尋求悔改;

2. 最后一次接受告解聖事;

3. 罪的性質;

4. 承諾了多少次;

5. 若人完全知道罪的嚴重性;

6. 如果當事人自願贊同犯罪;

7. 如果幫助他人犯罪;

8. 如果該人勸人犯罪;

9. 如果那個人命令某人犯罪;

10. 如果該人煽動某人犯罪;

11. 如果該人贊同某人的罪行;

12. 如果那個人教某人如何犯罪;

13. 如果那個人稱贊某人的罪過;

14. 如果該人隱藏,保持沉默,或沒有釆取任何措施來阻止某人的罪過;

15. 參與或享受某人犯罪的結果的;

16. 如果那個人為某人的罪辯護。

那些禮貌地告訴你管好你自己的事的人,他們通過贊同某人的罪(#11)、保持沉默(#14)、不釆取任何行動來阻止某人的罪(#14)和為某人的罪辯護(#16)而犯的罪。正因為如此,天主會因為別人的罪而審判他們,就好像他們犯了罪一樣。

如何知道他/她是在糾正某人,而不是評判他人?

有兩種判斷。

首先,有人為了那個人的利益或為了教會的利益而糾正,特別是在道德問題上。那些為了他人的利益或為了教會的利益而評判他人的人,他們走正確的道路。

第二,有一種人總是傾向於批評他人的行為,這種行為出於自豪感,是一種比別人更好的感覺。這樣的人以任何理由來評判任何人和每個人。他們不喜歡你的衣着,你裝飾房子的方式,你開的汽車,你和朋友交往的方式等等。這些人應該被告知,不要再評判別人,“要有正當的理由”。

聖經是否就一個人何時應該或不應該評判他人提供任何指導?

耶穌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瑪1815-17

以上不是判斷的行為,而是一種拯救靈魂的愛的行為。

也見“格林多前書”。51-13,尤其是以下三節:“其實,我寫給你們的,是說:若有稱為弟兄的,是淫蕩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們就不要同他交結;並且同這樣的人,連一起吃飯也不可。審斷教外的人,關我何事?教內的人,豈不該由你們審斷嗎?教外的人,自有天主審斷他們。你們務要把那壞人從你們中間剷除!”(格林多前書511-13

作為一個天主教徒,你有義務糾正 (不是評判) 其他天主教徒,他們是在基督內你的兄弟姐妹。至於那些非天主教徒,天主將審判教會外的人。如果你試圖糾正一個局外人,你的糾正可能不會受到歡迎,因為局外人不是天主教徒,他們很可能不會接受你的天主教道德。

一個人的行為動機決定了他是出於愛而糾正某人,還是僅僅在評判別人。觀察者絕不能試圖辨別一個人的動機,他是(糾正或判斷)某人的。相反,觀察者應努力確定更正或判斷是否合理。如果是正當的,那就不是判斷。

關於評判他人的問題,天主教會的教理規定:

為了避免武斷,每人應盡其所能,設法以善意的態度解釋其近人的思、言及行為。
聖依納爵‧羅耀拉,《神操》:任何善良的基督徒,對別人的言語應該寧願加以保護,而不輕易譴責;如果無法保護,就該詢問那說話的人有甚麼意思。倘若他懂錯了,便該用愛心糾正他;如果這還不夠,便該用一切適當的方法,使他明白,而彌補缺點。”(天主教教理 #2478

(譯)

JUBILEE YEAR “禧年” “大赦年”

JUBILEE YEAR “禧年” “大赦年”

禧年”的概念是赦免罪孽和普遍赦免的一個特殊年份。在聖經“肋未記”中,提到每五十年發生一次“禧年”,其中奴隸和囚犯會被釋放,債務會得到免除,天主的仁慈會得到特別的體現。在基督教中,這一傳統可追溯到公元1300222日,當時教宗波尼法斯八世召集了一次聖年,此后正常的慶祝活動通常每2550年舉行一次;此外,還會根據需要舉行特別的慶祝活動。基督教禧年,特別是在天主教傳統中,通常包刮到聖地朝聖,通主要羅馬城。

在羅馬天主教傳統中,聖年或禧年是一項偉大的宗教活動。這是赦免罪和罪罰的一年。這一年是敵對者之間和解、皈依和接受告解聖事的一年,因此也是團結、希望、正義和承諾與我們的兄弟姐妹和平地服侍天主的一年。禧年是重要的年份,它給人類帶來生命和恩寵。

(譯)

行為、言語、思想

行為、言語、思想

有三件事表示出基督徒生活的特點:行為、言語、思想。其中思想佔首位,言語居第二位,因言語以詞句開啟並表達銘刻在靈魂中的思想。在思想和言語之後,就是行為;行為將人所想的付諸實施。如果在我們生活中,我們必須行動、思想或說話時,我們的一切言語、行為、思想,都必須遵守一項規則,即以顯示基督,使人認識基督為準繩。這樣我們的行為,言語和思想將不會違背其高尚的目標。

——尼森主教聖額我略

耶穌與洗者若翰的關系

耶穌與洗者若翰的關系

耶穌真的是洗哲若翰的表兄弟嗎?基於瑪竇福音313-17當耶穌受洗於洗者若翰;和路加福音718-23當洗者若翰問耶穌是否是盼望已久的默西亞時,耶穌和若翰似乎彼此不認識。

回答耶穌和洗者若翰是表兄弟嗎?路加福音136的希臘文簡單地告訴我們:“你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 它沒有說明瑪利亞和伊麗莎白是怎樣的親戚,也沒有說明耶穌和洗者若翰是怎樣的親戚。耶穌和洗者若翰是表兄妹弟的說法,起源於眾所周知的傳統。人們認為,由於他們的母親是親戚,耶穌和約若應該是表兄弟。

瑪竇福音313-17節第一次提到耶穌遇見洗者若翰時,耶穌受若翰洗禮。在此之前,他們似乎并不認識對方。怎么可能呢偽經 “雅伯各嬰兒期福音” 回答了這個問題。約在二世紀中期,它提到若翰的母親伊麗莎白和他一起逃往山地,以避免黑落德殺害耶穌時代出生的無辜男孩。在此基礎上,耶穌和若翰在童年時顯然不是玩伴,因為他們住在離開很遠的地方,

所以當洗者若翰在路加福音718-23中問默西亞的真實性時,是因為他不認識耶穌的同輩親屬,

這就是耶穌與洗者若翰關系的真相。

(譯)

縮寫JHVH的含義

縮寫JHVH的含義

縮寫JHVH代表“Javeh”或“JahwebJHVH是“我是”的縮寫。

JHVH在《出埃及記3:14》中找到:“天主向梅瑟說:「我是自有者。」又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那「自有者」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在這件事上,天主教教會的教理說:“天主啟示自己奧秘的名字 YHWH「雅威」、「自有者」,是要告訴我們祂是誰,我們該以甚麼名字去稱呼祂。這個神聖的名字是奧妙的,正如天主是奧跡一樣。是一個啟示的名字,同時好像又拒絕一個名字;這正好表達天主的本質,祂無限地超越我們所能了解和敘述的一切:祂是「隱密的天主」 (45:15),祂的名字是不可言喻的,然而也是與人親近的天主。(天主教教理 #206

(譯)

耶穌的人性

耶穌的人性

耶穌是天主,祂是怎樣的人?一定有一些祂小時候不必學的東西?

天主教會教導說,耶穌既完全是人,也完全是神聖的。

在哥羅森29節的信中,我們讀到:“因為是在基督內,真實地住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 換句話說,在耶穌內,天主的神性充分生活在祂的人性中。

因此,耶穌就像任何一個新生嬰兒一樣,必須由瑪利亞照顧,學習走路、說話、閱讀、跳躍、穿衣、玩耍等技巧。耶穌不是作為一個超級嬰兒出生的,他的人性中也沒有無限的知識。(譯)

耶穌為罪人而來

耶穌為罪人而來

耶穌為罪人來是什么意思?例如,我認識一位公開生活在同居關系中的送聖體者。當我向那個人指出,她不應該是一位送聖體者,因為她生活在一種致命的罪惡中,她的回答是:“耶穌是為罪人而來的,而不是那些得救的人。” 她暗示她的生活方式是可以的,因為耶穌是為她這樣的人而來的。這很讓人困惑。

首先,“耶穌為罪人而來” 這句話來自:

馬爾谷福音217, “耶穌聽了,就對他們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路加福音532, “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和

弟茂德前書115, “基督耶穌到世界上來,是為拯救罪人。”

更確切地它說:“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最后一個詞是最重要的,“悔改”。

耶穌來并不是要鼓勵罪人繼續犯罪。他來叫他們懺悔。在若望福音811中,耶穌說:“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作為一名送聖體者過同居關系生活,會引起丑聞。這種情況應毫不拖延地向主教報告。

應當從忠於天主教會教導的教友、謙卑的信徒、過着值得效仿的精神生活的人中挑選出杰出的送聖體者。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