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禮經
彌撒期間“獻禮經”的目的是什么?
“獻禮經”是彌撒聖祭的一部分,當面餅和酒禮儀地放在祭壇上備用。在彌撒的這個時候,為窮人或教會收集錢或其他獻儀。在羅馬天主教禮節彌撒中,這些東西可以連同面餅和葡萄酒一起奉獻,但不能放在祭壇上。
“獻禮經”還使用“准備饋贈”一詞。“准備饋贈”代表神父的行為,而“獻禮經”一詞則代表彌撒中由聖歌伴奏的部分。
(譯)
獻禮經
彌撒期間“獻禮經”的目的是什么?
“獻禮經”是彌撒聖祭的一部分,當面餅和酒禮儀地放在祭壇上備用。在彌撒的這個時候,為窮人或教會收集錢或其他獻儀。在羅馬天主教禮節彌撒中,這些東西可以連同面餅和葡萄酒一起奉獻,但不能放在祭壇上。
“獻禮經”還使用“准備饋贈”一詞。“准備饋贈”代表神父的行為,而“獻禮經”一詞則代表彌撒中由聖歌伴奏的部分。
(譯)
“公共汽車上的修女”
“公共汽車上的修女“是美國的一個天主教環保團體 ,她們的名字來源於乘坐公共汽車環游全國的事實。”
在西蒙妮·坎貝爾修女的帶領下,她們強調教會對社會正義的長期承諾。在不同的年份里,修女們處理了不同的主題。2012年,修女們的目的是提請人們注意修女對窮人的工作,并抗議計划中的削減援助。2013年的主題是移民改革。修女的旅行是由網絡贊助的。
“順便說一下,有一部叫“巴士上的修女”的電影。這部電影是一部有趣的、快樂的、令人心酸的紀錄片,是繼西蒙妮·坎貝爾修女之后拍攝的一部紀錄片,西蒙妮·坎貝爾修女是曆史性“巴士上的修女”的領袖,她向天主教會和美國政府提出挑戰,要求他們重新找回自己的核心價值觀。[資料來源: http://www.nunsonthebusmovie.com]
(譯)
教廷大使
聽說每個國家都有教廷大使。那是什么?
天主教百科全書對教廷大使的定義是:“教宗的常駐代表,具有政治和教會權力,被委派到某一主權國家的法院,或被指派到某一特定地區,負責維護羅馬教廷的利益。教廷大使有別於其他教宗使節(如教宗特使、檢查者)的特殊性在於:他的辦公室是明確界定的,僅限於他必須居住的明確地區;他的使命是綜合的,包括羅馬教廷的所有利益;他的職位是永久性的,當一名現任者被召回時,需要任命一名接班人,他的使命包括外交和教會權力。“
總之,教廷大使的頭銜是羅馬教廷的外交職位。這是作為教宗外交代表的天主教神職人員的最高頭銜,他們享有大使的地位。
(譯)
裸體
天主教會對那些信奉裸體主義者和那些去裸體營者的立場是什么?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裸體主義反對聖神的果實之一,端莊的果實。“聖神的果實是聖神在我們身上形成的美德,作為永遠光榮的初果。 教會傳統列出十二個:「仁愛、喜樂、平安、忍耐、容忍、良善、厚 道、溫和、忠信、端莊、節制、貞潔」”(天主教教理第1832條)。
其次,
天主教理第2520條:“洗禮授予人洗淨一切罪過的恩寵。但受過洗禮的人應該對肉身的貪 慾及錯亂的慾望繼續戰鬥。靠天主的恩寵,可達到目的。”
天主教理第2521條:“心地純潔必有羞恥心。這是構成節制的一部分。羞恥心保護人的隱 私。它是指拒絕揭露應該隱藏的。它導向貞潔,並証實貞潔的文雅。 羞恥心引領我們對別人的注視與舉止,都符合雙方的尊嚴和人際關 係。“
天主教理第2522條:”羞恥心保護人及人愛情的奧秘。在愛情關係上要求忍耐及適度;要 求男女之間的授與及許以終身的條件得以滿足。羞恥心亦是端莊。 它告訴人對衣著的選擇。當有不健康的好奇心出現的危險時,知所 保留或緘默。羞恥心就是審慎。”
天主教理第2523條:“羞恥心涉及感受和身體兩方面。比如,它反對某些廣告縱容對人身體的「偷 窺」,或反對某些媒體太過揭露隱私。羞恥心使人有一種生活方式,得以 抗拒時尚的誘惑,與流行意識型態的壓力。”
天主教理第2524條:“不同文化各有其對羞恥心的表達方式。不過,無論何處,都顯示出人都有 一種對靈性尊嚴的直覺。它出自主體意識的覺醒教導兒童及青少年要有羞 恥心,就是喚醒對人的尊重。 ”
那聖經呢?它是否有任何規定一個人不應該實踐裸體主義,因為他應該覆蓋他的身體?
在創世紀中,我們讀到:“上主天主為亞當和他的妻子做了件皮衣,給他們穿上; 。”(創3:21)
如果天主贊成裸體主義,他會在亞當和夏娃犯了罪后給他們穿衣服嗎?哪有這事。當然認識到人性對肉體罪惡的弱點,天主在我們第一位父母的日子里實施了端莊的實踐,作為精神成長的必要。通過祂的行為,天主并沒有告訴他們赤身裸體地跑來跑去,而是讓他們穿上自己的衣服。透過天主的行為,我們明白祂期望我們穿上衣服,而不是去實踐裸體主義,因為這與聖神的果實相反,那就是端莊和自尊。
(譯)
“聖經”的新修訂標准版本
天主教徒是否被允許使用新修訂標准版聖經?聽說在這件事上有矛盾之處。
新修訂的標准版本被認為是對“聖經”的政治修正。這一版本的聖經受到梵蒂岡的譴責,天主教徒不允許使用它。可悲的是,這聖經的零售商沒有告訴你梵蒂岡譴責它。
在任何彌撒期間,神父、讀經者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新修訂標准版聖經。羅馬尚未批准其用於禮儀。(教會法典第826,838條)。
教會法典第826 條
1 項 – 有關禮儀經書,應遵守 838 條之規定。
2 項 – 凡再版禮儀經書,或是將禮儀書全部或是部分譯成本地 話,應由出版當地教區教長給予該書與可靠版本相符的證明。
3 項 – 為信徒公誦或私下誦念之經文書籍,無教區教長的許可 不得出版。
教會法典第838 條
1 項 – 神聖禮儀的監督,只屬於教會權力,即屬於聖座, 並按法律的規定,也屬於教區主教。
2 項 – 聖座的權力是,編排普世教會的神聖禮儀,出版禮儀書,審 查原著譯本,並督促禮儀規則在各地忠實遵守。
3 項 – 主教團,有權將禮儀書譯為本地文字,並在禮儀書規定的範 圍內做恰當的適應,在聖座認可後,予以出版。
4 項 – 教區主教在所轄教會內,並在其許可權內,有權發佈禮儀法 規,明令遵行。
(譯)
初學和初學期
初學院是初學者居住的地方。初學是一個進了修會,但還沒有發願的人。
初學期是候選人正式進入修會生活之前的一段學習時間。通常為期一年或兩年。初學期也是一個識別初學者和修會決定初學者對宗教生活准備的時刻。初學可以在任何時候離去,上級可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遣散他/她。在初學期初學者經常穿特殊的衣服,雖然這與世俗服裝不同,但并不是修會成員全部習慣所穿的。初學日常包括全部按照修會會規的生活,參加體力勞動,以及專門的課程來指導他們准備接受的宗教生活。靈修鍛煉和謙卑測試是初學者的共同特徵。許多修會鼓勵初學者經常領受告解和聖體聖事。
(譯)
九日經變成魔法
有人見到一個九日經,說如果念多次,或者以某種方式念,就會得到想要的任何東西。
的確,有許多這樣的通知正在分發。
這些九日經真的永遠不會失敗嗎?
不,這不是真的!除了天主,沒有人能保證你的祈禱會得到回應,不管你的意圖多么簡單或困難。
九日經的意思是“每九個”。這是一種敬禮,包括九天的祈禱或服務。沒別的了!這不是保證。敬禮的目的是通過鼓勵你與天主建立一種祈禱的關系來促進內在的靈修成長。
如果你同時念三個九日經沒有關系。如果你為推廣九日經印刷數千張也不重要。這并不能保證你的祈禱會得到應允,
這并不是說天主,或所呼求的聖者,不會聽你的懇求。你的懇求被聽到了。但是,如果天主決定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限制祂的恩典,那是祂的神聖權利。在所有的情況下,天主的恩典照亮了所有那些用真誠的心祈禱的人。他們可能不會得到他們請求中特別要求的東西,但他們將得到聖寵和/或靈魂恩典,這將有利於他們的靈修成長,以確保他們的得救。
那些宣揚九日經為“魔法”的人,他們對信徒沒有任何幫助。事實上,他們做的弊大於利。一個沮喪的人,沒有得到他/她的祈禱的回應,可能會感到被天主拒絕。這可能導致一個人拒絕他的信仰,從而放棄去教堂。違背諾言就是謊言!天主從來沒有答應過九日經永遠不會失敗。天主教會從來沒有承諾過九日經永遠不會失敗。這樣的承諾是由過分熱心的人作出的,他們想要促進某種敬禮。這樣的提升在完全無視欺騙的促進所帶來精神傷害的情況下進行的。撒旦將使用任何工具摧毀一個人的信仰,甚至推廣魔法九日經,如果這樣可以達到它的目標。
(譯)
九日經的含義
天主教的九日經是什麽?
天主教的九日經是連續的9天為一個特殊的目的誦念祈禱文,希望通過天主的聖寵得到恩典。
例如:保禄連續九天做了九日經,希望他的妻子海倫能從病痛中康復。
所有的九日經都是基於連續9天的嗎?
Novenas九日經來自拉丁語,意思是“每9個”。基於數字9,有各種各樣人們稱之為九日經的祈禱。以下是例子:
——連續九個小時重復同樣的敬禮;
——在一周的同一天連續九個星期重復同樣的敬禮;
——連續54天重復同樣的敬禮,如“神奇的54天玫瑰九日經”。
(譯)
特快九日經(托賴聖母誦 Memorare)
據稱,加爾各答的德肋撒修女在面臨困難的情況下,提出了一個“特快的”九日經。相信這個祈禱會得到回應。
至仁至慈童貞瑪利亞請記憶, 凡人求您保護,求您救援,求您轉達, 從來沒有不得到所求的, 吁!童貞至聖童貞者,我的母親; 我懷著這種依恃的心,投奔於您。我雖有罪,但現在懺悔,又來到您台前。 吁!聖子降生之母, 別拒絕我的要求, 但請您仁慈地俯聽我。 亞孟。
(譯)
‘認可’和/或Nihil obstat
Nihil obstat是什么意思?
當一位作者想出版一本宗教書籍時,他/她會將它提交當地主教審閱。主教然后將它交給一位知識淵博的神父,以便在必要時加以閱讀和糾正。如果需要更正,則將其退回提交人,以便予以更正。當審閱手稿(書)的神父對更正感到滿意時,他會在手稿上寫上“Nihil obstat”。“Nihil obstat”的意思是“沒問題”。
授權是什么意思?
當主教對手稿的內容感到滿意時,他會寫“認可”。這個詞的意思是“讓它印出來。”
為什么需要認可?
認可是一種官方聲明,表明要印刷的材料沒有任何理論或道德上的錯誤。‘認可’或Nihil obstat并不意味着那些審查它的人同意提交人所表達的內容、意見或陳述。
教會法典中是否有任何關於認可的必要性規定?
是的,有完整的規定如下:
大眾傳播工具及出版書刊 (教會法典第822條 – 第832條)
第822 條 – 1 項 – 教會牧人,用教會本有的權利,執行職務時應盡 力運用大眾傳播工具。
2 項 – 牧人也應設法訓導信徒有責任合作,使大眾傳播工具的 運用,能充滿人性和基督的精神。
3 項 – 所有基督信徒,尤其以任何方式參加運用這種工具的信 徒,應設法幫助牧靈工作,使教會也能應用這些工具有效地執行其 職務。
第823 條 – 1 項 – 為保持信仰的真理和道德的完整,教會牧人有職 務也有權利監督,勿使書刊和大眾傳播工具危害信徒的信仰和道 德;同時有權要求凡由信徒發行涉及信仰和道德的書刊,應由牧人 審查;對有害於正確的信仰或是善良風俗的書刊,有權加以譴責。
2 項 – 1 項所提的職務和權利:對受託管理之信徒,屬於主教, 無論是個別主教,或在地區會議或主教團會議集合在一起的主教; 對普世的天主子民,則屬於教會最高權力。
第24 條 – 1 項 – 除另有規定,根據本題法律出版書刊,應向教 區教長申請許可或批准:向作者本人的教區教長,或向發行當地的 教區教長申請許可。 2 項 – 在本題條文中有關書刊的規定,也適用於其他公開宣傳 的寫作,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825 條 – 1 項 – 無宗座或主教團的批准,不得出版聖經;必須 有上述權力之批准,才能將聖經譯成本地話出版,同時也該有必需 的和足夠的注釋。
2 項 – 有主教團之許可,天主教信徒與分離的弟兄們聯合翻譯 並出版聖經,但須附有適當的註釋。
第826 條 – 1 項 – 有關禮儀經書,應遵守 838 條之規定。
2 項 – 凡再版禮儀經書,或是將禮儀書全部或是部分譯成本地 話,應由出版當地教區教長給予該書與可靠版本相符的證明。
3 項 – 為信徒公誦或私下誦念之經文書籍,無教區教長的許可 不得出版。
第827 條 – 1 項 – 為出版教理和有關教理講授之書籍,或出版此 類書籍的譯本,須有教區教長的批准,但應遵守 775 條 2 項的規 定。
2 項 – 在學校內,無論是小學、中學或是大學,凡以有關聖 經、神學、教會法、教會史和宗教以及倫理學問題的書籍,當作教 科書者,皆應由教會當局批准而出版或出版後所批准者。
3 項 – 凡討論 2 項所述材料的書籍,雖然不是用作學校的教科 書,或某些特別涉及宗教或道德的著作,亦應鼓勵交由教區教長審 核。
4 項 – 在教堂或是聖堂內,不得展出、販賣或是贈送討論宗教 或道德的書籍和其他作品,除非這些書刊是有教會當局的許可出 版,或出版後核准者。
第828 條 – 除先求得有關教會權力的許可,並遵守其規定的條 件,不得將該教會已出版的法令集或公報集再行出版。
第829 條 – 為出版某一著作原文所得的批准或許可,對同一著作 的新的版本或翻譯並無效力。
第830 條 – 1 項 – 除遵守每一個教區教長委任審查書刊的適當人 選之權利外,主教團也得列出有學問、道理正確並有明智的書刊審 查員的名單,以備主教公署諮詢,或成立審查委員會,教區教長可 以徵求其意見。 2 項 – 審查員在執行其職務時,應摒除一切人情面子,置於目 前的,祇是教會訓導所傳授的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教會教義。
3 項 – 審查員應以書面指出他的意見;如為贊同的意見,教會 教長可以明智判斷,給予出版的許可,寫明其姓名和許可的時間和 地點;假如不給許可,教會教長將不准的理由以書面傳達給作者。
第831 條 – 1 項 – 凡常明顯地攻擊天主教或善良風氣的日報、小 冊子或期刊,教友不應在其中寫文章,但有正確和合適的理由者除 外;聖職人和修會成員只有在教會教長許可下,才得在此類期刊上 投稿。
2 項 – 主教團得制定規則,規定聖職人和修會成員如何在廣播 或電視中,參與討論有關天主教教義或道德問題。
第832 條 – 修會成員應有本會高級上司根據會憲所給的許可,才 得出版討論宗教或道德問題的著作。
屬於一個宗教修會的教內兄弟姐妹,在發表任何有關宗教或道德問題文章之前,也需要得到上級的許可嗎?
根據上文引述的佳能第832號法律,這是正確的。
有人讀一本由一位住在意大利的神父寫的書。這本書在美國出版。它得到了一位來自巴西主教的認可。這是否符合教會有關認可的規定?
不!根據“教會法典”第824條第1款,提交人需要當地主教或書籍出版地主教的許可或批准。在提到的情況下,神父必須得到他在意大利的教區或該書出版地的教區主教的許可。巴西主教無權處理此事。應該說,在現代這個時代,當一些神父知道他們的本地主教不支持他們的自由派觀點時,從世界任何地方找一位支持他們的主教的做法都是“假”的。作為一種預防措施,信徒在購買一本書之前,應確保認可神父來自所在的主教。這確保神父與他的主教關系良好。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