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俗的神父恢复神职

还俗的神父恢复神职

如果一个神父还俗了,他还能恢復神職嗎?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會法”,神父是終身的。

天主教教理第1582條:“ 就如聖洗和堅振聖事一樣,聖秩聖事這種對基督職務的分享,也是 一次而永久授予的。聖秩聖事正如聖洗和堅振聖事,也給予一個永不磨滅的神印。為此,聖秩聖事不可重複授予,亦不可暫時授予。

天主教教理第1583條:“一位有效領過聖秩的人,因重大理由,可被解除他與聖秩有關連的義務和職分,或被禁止執行職務,但嚴格地說,他並不是重回平信徒的身分,因為聖秩的神印是永久的。自授當日起,他所領受的聖召和使命就永遠銘刻在他身上。

因此,如果沒有“教會法典”的障礙,自願離職的神父可以恢復神職。這不包括那些因公眾丑聞而被梵蒂岡解除神職的神父。

當一名神父在教區或宗教機搆內恢復擔任神職時,他不必再被祝聖,因為他曾經是神父,永遠是神父。


(譯)

神父身份和同性戀

神父身份和同性戀

天主教會對同性戀者被祝聖為神父的立場是怎樣的?他們要么符合准則,要么保持單身。 2005831日,教宗本篤十六世發表了一份關於天主教會對同性戀祝聖的立場的文件。這份文件的名稱是“關於針對有同性戀傾向的人的聖召識別標准的指導,鑒於他們被接納進入神學院和聖職“。這里可以看到這份文件。 該文件第2部分表明,在天主教會中,同性戀與神職人員是不相容的。它說:“同性戀和祝聖神職”

從第二次梵蒂岡會議到今天,教會的各種文件,特別是天主教會的教理,證實了教會關於同性戀的教理。教理區分同性戀行為和同性戀傾向。 關於這種行為,它教導說,神聖的聖經把它們描繪成嚴重的罪。這個傳統一直認為它們本質上是不道德的,違背了自然法。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批准。

在許多男人和女人身上發現的根深蒂固的同性戀傾向,客觀上也是無序的,對於同樣的人來說,往往是一種審判。必須尊重和敏感地接受這些人。在他們的問題上,任何不公正歧視的跡象都應避免。他們被召喚在他們的生命中履行天主的旨意,并團結起來,為他們可能遇到的困難獻上主十字架的祭品。 鑒於這樣的教導,由審判官組成的法院符合神聖敬拜和聖事紀律會議,認為有必要明確指出,教會雖然深深尊重有關的人,但不能對神學院或聖職承認那些奉行同性戀,表現出根深蒂固的同性戀傾向或支持所謂的“同性戀文化”的人。

事實上,這些人發現自己的處境嚴重阻礙了他們與男人和婦女的正確關系。我們絕不能忽視具有根深蒂固的同性戀傾向的人的祝聖可能產生的負面后果。 然而,與之不同的是,一個人所處理的同性戀傾向僅僅是一個暫時性問題的表現 。然而,這種傾向必須在祝聖為執事之前至少在三年能明確地被克服。“

雖然一些非天主教教會在他們的牧靈中歡迎同性戀者,但在天主教會內,這種情況永遠不會發生。天主教會一直忠實於耶穌的教導、聖經和聖統。非天主教教會順應時代潮流,向人們宣講他們想聽的任何東西,不一定是受啟發的神聖真理。 (譯)

神職人員,是聖召還是工作?

神職人員,是召還是工作?

神父聖召天主的召喚,還是工作,兩者之間有什么區別呢?

神父聖召的召喚來自天主。這是在愛和教導中跟隨耶穌腳步的召喚。這是為天主的子民服務的召。這是一個召,真誠地接受服從主教的誓言,以及貞潔和貧窮的誓言 (如果適用的話)

召來自天主。這一點已被對加入神職身份來自內在持續困擾的人所認識。這位候選人不是一個追求財富和名望的人。無數的神跡給被召的人,天主透過別人說話。小小的跡象是持久的!

候選人可以自由地回答或拒絕天主的召

當我們說神父聖召是一份工作時,它可能意味着很多事情。這可能是因為一個人是同性戀,他把神職身份看作個人生活的另一種選擇。有些人可能會把當神職看作是一種好的職業,良好的教育,威望,工作保障 (不需要找工作),逃避 (不用參軍取悅母親 (因為她想家庭中有一位神父),擺脫貧困,等等

這些都不是天主召。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會成為好的神父。他們是靈修上干涸的神父,不關心拯救靈魂,改變彌撒的禮儀,拒絕天主教會的一個或多個教,把懺悔室變成會見(便利性虐待),不服從他們的主教。

他們是宣揚異端邪說的人,他們寧願在工作時間舉行彌撒,而不願在信徒自由參加的晚上舉行;他們是可怕的傳道人,每周要關閉一到兩天教,這樣他們就可以休息几天(離開工作),他們每周只工作這么多小時,當他們的教堂關閉時,他們不想找到替代者,他們忘記每天舉行彌撒,他們把高爾夫凌駕於為天住的服務之上,等等。

上述原因是美國和其他講英語的國家缺少神父的原因。天主正在清除那些沒有召就潛入住所的天主教會。此時,不會提供足夠的年輕神父,因為年長的神父會用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墮落。

隨着時間的推移,教會將占上風,它將照耀世界,就像它應該發光一樣。與此同時,我們必須忍受清洗過程的痛苦(丑聞)。在全能的工作中贊美天主

(譯)

來訪的神父

來訪的神父

教會對來自其他教區的神父有何政策?他們是否需要許可才能在他們訪問的教區傳福音

神父可以在假日期間不受任何限制地探訪家人,但條件是他們未經當地主教的許可,不得講道行聖事。每當神父訪問教區時,他都應該到主教的辦公室去,讓主教知道他的來到,告訴他將在教區呆多久,他的意圖是什么,如果他有能力和願意的話,他會提供他的服務。

主教是教區的牧羊人,神父是他的助手。這保證了教區的良好管理。教區內的所有神父都服從主教的命令。這條規則適用於來訪的神父

向當地主教報告,可以保證來訪的神父地位良好。被訪問的教區主教應與來訪的
人們已經知道,有些人聲稱被祝聖神父,但情況并非如此。還有一種情況是,在法律和()教會對失蹤資金、虐待、與男性或女性的不當行為等進行調查之前,神父被從其神職人員中撤職。

在另一個主教的領地內獲得神父的許可是常用的做法。當一名神父打算在未來某一天擔任神父時,他應在訪問前與教區主教聯系,自我介紹并獲得許可傳教。這種接觸不應由第三進行,如父母、親屬或認識神父的朋友。

(譯)

羅馬天主教會和已婚神父

羅馬天主教會和已婚神父

天主教會對已婚神父的立場是什么?

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是復制提交給密爾沃基大主教蒂莫西·M·多蘭(TimothyM.Dolan)的問題和答案,2008726日,關於已婚神職人員成為神父

以下是由蒂莫西·M·多蘭大主教寫給神父和執事,解釋已婚神職人員是如何成為神父的。

蒂莫西·M·多蘭大主教在給神父和執事的信中談到了邁克爾·謝普神父。

我們一直被教導說,已婚男子不能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我們怎么可能在密爾沃基的大主教教區里有一位已婚的天主教神父呢?

獨身是在西方普遍實行的羅馬天主教會的一門紀。雖然受到高度評價,教祿六世指出,“當然,獨身并不是祭司身份本身所要求的,從早期教會的實踐和東方禮教的傳統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

關於獨身的實際原因,人們已經說了很多,例如給教區神父更多的時間來奉獻給天主的子,等等。然而,當一切言行一致時,我們必須把它理解為天主之國存在的有力標志。這對祭司來說并不是必要的,但它卻是基督在世界上的統治的根本見證。

在西方,教會最終釆用獨身作為普遍的紀律。然而,東方從來沒有這樣做過。即使在今天,東方禮儀神父,在他們的本土,可以在祝聖之前結婚。這一曆史情況為某些情況下在西方為已婚神職人員打開了大門 尤其是那些其終身傳統允許已婚神職人員的人。這包括某些新教傳統。

天主教會是什么時候開始從其他教會任命已婚神父成為天主教徒的?教宗保祿六世在1967年的通諭“神父的獨身“中,呼吁研究與天主教會分離的已神父會或其他基督教社的情況,以及是否有可能接納那些希望充分參加天主教神父身份并繼續履行職責的人。

宗庇護十二世已經允許一些已婚的路德教會神職人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不久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在1980年的一份聲明中,教宗若望祿二世允許例外的已婚聖公會神職人員想成為天主教神父。自那時以來,梵蒂岡官員還考慮了其他基督教派成員的要求。

這是否意味着天主教會將開始定期任命已婚男子?

沒有。對已婚男子的祝聖仍然是一種例外,只有在非常具體的情況下才給予,因為這些男子已被另一教會或基督教召為牧師,后來在天主教會中得到充分共融

這種已婚神父的習俗在美國很普遍嗎?

在美國,約有100名在職神父已結婚。他們毫無例外地從其他教會來到天主教。他們以前是聖公會、路德會、長老會或衛理公會的牧師。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感受到了與天主教會交流的召喚,并進入了一個過渡的過程。他們和他們的家人與教會進行了充分的交流,前新教徒牧師請求羅馬允許他們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他們現在全國范圍內積極從事牧工作。

這種做法是在過去28年中發展起來的嗎?

是的。最初,這種做法只適用於曾經是聖公會/英國聖公會神職人員的人。它還涉及整個教區與他們的牧師完全交融的情況。他們甚至被允許使用從他們的聖公會中借用的經改造的禮拜儀式。這些年來,來自其他新教教派的牧師的請願書都得到了考慮,并得到了批准。

如果他們已經是屬於自己教派的牧師,為什么天主教會要祝聖他們?

天主教會不承認其他教會的聖職是有效的。

如果這些人被訓練成另一個教派的牧師,我們怎么能確信他們所教和傳的是真正的天主教?

那些試圖根據這些規定被任命的人,在這個過程的第一年里,會在某個時候接受神學評估。他們對七個學科的知識由一個專家小組進行評估。測試的領域包括:聖經神學、教會、教會史、教神學、宗教神學、道德神學和聖經。

在此評估的基礎上,一個規定的研究計划將逐案分配。在完成教學大綱后,考生必須通過上述七門科目中的一門筆試和一門口試。

教區主教作出最后決定,讓該人接受祝聖嗎?

教區主教必須梵蒂岡的信仰教會陳述這一情況。提交至少13份所需文件的卷宗,其中包括一份請願書,要求免除妨礙祝聖的婚姻障礙。實際的特許只能由教批准。

這是否意味着天主教會現在將允許神父結婚,或者那些離開神職結婚的神父將能夠回來?

沒有。曆史證據和當代實踐表明,已婚男子已被任命。然而,教會并沒有允許某人在受命后結婚的傳統。事實上,如果一個已婚的神父喪偶,他就不能再結婚了。此外,根據悠久的傳統,已婚神父沒有資格被任命為主教。

(譯)

判斷我們的神父

判斷我們的神父

有些事情困擾,以至於它正在摧毀信仰。多年來,有人一直在訪問作者邁克爾·布朗(MichaelBrown)的一個名為“靈性日報”的網站。這個特定的網站似乎喜歡報它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的每一個天主教丑聞。它不斷地報道丑聞。當意識到這些丑聞在神父人數中所占的比例很小的時候,邁克爾·布朗 (MichaelBrown) 讓人覺得每個神父都是變態,或者是小偷,或者是秘密結婚的人,等等。如何處理這件事?

建議不要再訪問這樣的網站。宣揚丑聞不是天主教徒做事的方式。

請允許引用雷德普托爾主義者杰勒德·德羅斯神父的智慧,他的著作基督教對你的問題的回答“;第二卷:

譴責教錯誤和道德偏差的人可能是教會潛意識中的敵人。他們希望鏟除邪惡,冒着破壞善的危險;他們威脅到教會的整體團結與和平;他們分裂教會,播下猜疑的種子。他們應該把維護誠信和良好道德的工作留給那些被任命和有資格負責的人。神父對他們的主教負責;主教和教宗一起在教工作。讓我們不要成為超級神父或超級主教,更不要說超級教了。

一個神父是否違背了教會的真正教,或者行為不道德?向他的主教或宗教領袖表達你的關心。讓他們來處理這件事。因為他們是天主指定的。

讓我們不要忘記耶穌的話,“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 (瑪71。”聖保祿提醒我們,“你們只憑肉眼判斷,我卻不判斷任何人(若815)有許多人以他們的先入為主的意見和偏見來評判天主教神父。他們真的在宣傳天主教嗎?還是說,這一切都是為了通過出售不道德的賺錢?

永遠記住,“只有一位是立法者和審判者,就是那能拯救人,也能消滅人的天主;然而你是誰,你竟判斷近人? (雅412)“所以,人啊!你不論是誰,你判斷人,必無可推諉,因為你判斷別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為你這判斷人的,正作着同樣的事。” (羅21)“你為什麼判斷你的弟兄?或者,你為什麼輕視你的弟兄?我們眾人都要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 (羅1410

在舊約中你讀到,“公平審判和洞察肺腑的萬軍的上主!願我見到你對他們的報復,因為我已向你提出我的控訴。 ”(耶1120)因此,“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路637

(譯)

天主教神父的定義

天主教神父的定義

神父”這個詞很好奇。這和長者和領導一樣嗎?想要一個全面的定義。

概括地說,羅馬天主教的神父,排在主教之下(他向主教承諾服從),駕於執事之上,被祝聖為天主和人之間的調停者。他被授權通過行施來執行教會的聖禮(舉行彌撒,寬恕罪過,洗等等)。他道,福,指導等等

神父可以追溯耶穌指定的十二位的宗徒起源

他可以或不可以被任命為教/教區的本堂神父

他受過宗教教育或哲學教育,并在天主教神學院攻讀研究生學位。

(譯)

神父的生計與報酬

神父的生計與報酬

付給神父生計”和“報酬”有什么區別?它們不一樣嗎?

為回答這個問題,想引用一封信。2013118日,在梵蒂岡Congregatio Pro Clericis 安東尼奧·內里蒙席(Antonio Neri)寫了一封關於神父“生計與報酬”的信給卡里迪先生。

他在信中提到“教會法典”中的以下兩段:

教會法典第230 – 1 男性平信徒,凡具有主教團所規定的年齡及才能者,得依禮儀規定擢升為固定的讀經及輔祭之職;但此職務之授予, 並不包括由教會供給生活補助或報酬。

然而,授予這些牧權力并不給予他們從教會獲得支助或報酬的權利。

教會法典第2813 對全勤服務教會的已婚執事,應享有酬勞,為能照顧其個人 及家庭生活;至於因所執行或已執行的社會職業而已獲得一份報酬 者,應以其所得的收入,照顧其個人及家庭之需要。

關於上述情況,他解釋說:

生計是兩者中最基本的,它提供神父的基本需要,如食物、住所和適當的醫療服務。誠實生是一項基本權利,植根於進入教區,而不依賴於對神職人員的奉獻。“

報酬(參看法典第281,第1)更充分地滿足神職人員的需要,使他能夠自由從事他要擔負的神職工作,因此這取決於他獻身於神聖職務的事奉。獲得報酬的權利不是絕對的,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完全喪失。理解生計和報酬之間的明確區別,可以澄清信中所描述的許多情況。

因此,“生計”是所有神職人員作為教區成員有權享有的基本收入。“報酬”就像付給神父的薪水,這樣他們就可以為信徒服務,而不必擔心他們的基本需要。

(譯)

“神父”和“長老”

神父”和“長老”

神父和長老是同一件事?

讀新約時,例如大事錄2017-38,“主教”和“長老”被理解為是同一個職位。同時,應該理解的是,英語中的“priest一詞是從希臘語“prebuteros”衍生而來的,這個詞通常以“長者”或“長老”的形式出現在“聖經”英語中。

因此,“神父”、“長”和“長老”是彼此的同義詞。天主教會已經接受了“priest 這個詞來代表它的聖父。“神父”這個詞的用法與耶穌作為“大祭司”的頭銜不一樣。

神父”一詞也用於“普通神職身份”,代表所有不屬於受與聖職人員的受洗天主教徒。

(譯)

神父停職

神父停職

神父被停職是什么意思?

這意味着神父作為神職人員已被部分或全部從牧靈活動中撤職,他的某些特權可能受到限制。簡單地說,他可能不再能夠作為神父,也不能據行彌撒聖祭,也不能在公共場合戴羅馬領。每一種情況都是不同的,取決於停職的原因,主教在給神父的信中對此作概述。

與此相關的教會法典”是:

教會法典第1333 1 停職罰只能加予聖職人員,禁止:

全部或某些聖職神權行為;

全部或某些治理行為;

與職務相連的全部或某些權力的行使。

2 法律或命令得制定,在科處或認定後,受停職者不得有效行 使治理行為。

3 但不禁止下列事項:

凡不屬制定刑罰的上司權下的職務或治權;

犯者由於職務而有的居留權;

如原職務包括財產管理時 ,其財產的管理權; 但以其罰為自 科罰者為限。

4 停職罰禁止收取利息、獻儀、退休金或其他利益時,應償還 一切違法所受的利益;即使是由善意所得的利益,亦同。

停職的一些原因有:改變禮儀(彌撒的話語),散布違背天主教教的聖體儀式(非天主教徒、同性戀團體等)、毒品交易、對兒童或成年人的身體或性虐待、拒絕其主教的任命、性活動(與婦女的關系)、支持墮胎、支持同性戀、支持已婚神父、支持同性婚姻盜竊教會資金等等。這個列表只是一個例子,它還遠未完成。

暫停可以是暫時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視情況而定。

暫時停職可向梵蒂岡神職人員大會提出上訴。當牧師對他的緩刑提出上訴時,刑罰的執行被暫停,直到梵蒂岡就此事作出決定。

教會法典第1353 :“因不服科處或認定罪罰的判決或裁定,所提起之上訴或訴願,有終止的效力。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