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的三個部分
天主教會(基督的身體)的三個部分是:
(1)戰斗中的教會(世上的罪人)
(2)受苦的教會(煉獄中的靈魂)
(3)勝利的教會(天堂的聖人)
(譯)
天主教會的三個部分
天主教會(基督的身體)的三個部分是:
(1)戰斗中的教會(世上的罪人)
(2)受苦的教會(煉獄中的靈魂)
(3)勝利的教會(天堂的聖人)
(譯)
基督再臨
什么是“parousia基督再臨?”
“基督再臨”一詞在希臘語中的意思是“存在”。在瑪竇福音24:3-4中的引用與基督在末世的第二次降臨有關。
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除了名為”基督再臨“或”基督降臨“(格林多前書15:23;得撒羅尼亞書2:19)外,第二次降臨也稱為”顯現“(得撒羅尼亞后書2:8;弟前6:14;弟后2:1;弟后4:1;”弟鐸2:13;默示錄;(得撒羅尼亞后書2:7;伯前4:13)。第二次來臨的時候被稱為“那一日”(弟后4:8),“主的日子”(得前5:2),“人子的日子”(路加福音17:30),“末日”(若望福音6:39-40)
基督在權柄和榮耀中可見的來臨,將是死人復活的信號。這是天主教的教導,就是要受審判的死人都要復活,惡人和義人都要復活,并且要與今生的身體一同復活。
(譯)
教區成員
一個天主教徒能成為兩個教區的成員嗎?
一個很好的問題。在梵二會議之前,這個問題永遠不會被提出,也不會被考慮。
一般來說,你住所的位置決定了你應該與什么教堂和教區相關聯。這一做法有助於主教管理教區,以確定教區范圍內新教堂和學校的需要。如果某一地區的大量天主教徒決定去他們想去的任何教堂或送他們的孩子去他們選擇的學校,而不是支持他們當地的教堂和學校,這種決定可能導致關閉沒有什么成員和支持的教堂和學校。
自梵二會議以來,由於一些天主教堂發生了許多奇怪的做法和禮儀上的濫用行為,許多天主教徒放棄了他們應該支持的基於其住所的教堂。根據梵蒂岡的指示,他們選擇加入一個尊重天主教禮儀的教會。他們成為較遠教堂的成員,而不是支持他們所拒絕的當地教堂。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只屬於他們選擇的教區,而不是由教區根據他們的住所決定的教區。
某些情況下,個人可能成為2或3教堂/教區的成員。解釋一下。許多加拿大人,雖然他們是當地教堂的注冊成員,但他們也登記為另一個教堂的成員在佛羅里達州,美國。原因是他們在南方寒冷的冬天在任何地方度過2到6個月,在那里他們擁有另一套房子。所以夏天他們是一個教堂的成員(在他們的國家),冬天他們是另一個教堂的成員(在另一個國家)。
讓事情變得更復雜的是,有些人從5月到10月在他們遙遠的避暑別墅度過周末。這意味着在夏天,他們會去另一個教堂,在他們的小屋所在的地區。
因此,雖然家庭成員可以在當地的教堂注冊,但它可能很少去該教堂。如果他們在佛羅里達的第二個家度過了6個月的寒冷月份,在夏季小屋度過了6個月的溫暖周末,那么在任何周日或神聖的日子里,他們都沒有機會去當地的教堂。
這些天主教徒可能決定成為一個教區,2個教區,甚至3個教區的成員。作為教堂成員,就有責任在財政上支持教堂。通過成為多個教堂的成員,這意味着有很大的財政責任來支持一些教堂。因此,回答這個問題:“一個天主教徒能成為兩個教區的成員嗎?”是的,如上文所述,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發生這種情況。
(譯)
護慰者 Paraclete
在若望福音14:16中,耶穌提到祂也要求父賜給另一位護慰者或倡導者。
“Paraclete護慰者 ”或“安慰者”一詞與“倡導者”、“代禱者”、“教師”和“幫助者”是同義詞。
聖若望說,在耶穌不再讓門徒看得見祂的臨在后,護慰者的使命是與他們同在;把基督外在的教導帶回給他們,從而成為救世主的教義和工作的見證人。沒有理由像福音(瑪竇福音10:19;瑪爾谷福音13:11;路加福音12:11,21:14),并在宗徒大事錄第二章中所說的那樣,把護慰者的安慰作用限制在使徒自身身上。在基督的上述宣言中,曼寧樞機主教正確地看到了一種新的特許,那就是天主聖神,“聖化者”。護慰者通過保證教會的不變性和培養她的神聖性來安慰教會。他以多種方式安慰每個人的靈魂。[資料來源:天主教百科全書]
(譯)
耶穌的四十個比喻
斗底下的燈(瑪5:15;谷4:21;路8:16,11:33)
磐石和沙上的房屋(瑪7:24;路6:47)
舊衣服上的新布[瑪9:16;谷2:21;路5:36)
舊囊里的新酒。(瑪9:17;谷2:22;路5:37)
播種者(瑪13:3;谷4:3;路8:5)
雜草(瑪13:24)
芥菜種子(瑪13:31;谷4:30;路13:18)
酵母(瑪13:33;路13:20)
藏在田間的財寶(瑪13:44)
珍珠(瑪13:45)
撒網(瑪13:47)
迷失的羊(瑪18:12;路15:4)
不可饒恕的仆人(瑪18:23)
葡萄園里的工人(瑪20:1)
兩個兒子(瑪21:28)
惡毒的租戶(瑪21:33;谷12:1;路20:9)
國王兒子的婚宴(瑪22:2)
無花果樹(瑪24:32;谷13:28;路21:29)
十位伴娘(瑪25:1)
塔冷通(瑪25:14)
分開羊與山羊(瑪25:31)
生長的種子(谷4:26)
無花果樹(谷13:32)
兩個債務人(路7:41)
好撒馬利亞人(路10:30)
恆心祈禱(路11:5)
富有的愚人(路12:16)
警醒的奴仆(路12:35)
聰明的管家(路12:42)
不結果的無花果樹(路13:6)
盛宴(路14:16)
做門徒的條件(路14:25)
丟失的硬幣(路15:8)
浪子(路15:11)
不忠信的管家(路16:1)
富人和拉匝祿(路16:19)
無用的仆人(路17:7)
不義判官(路18:2)
法利賽人和稅吏(路18:10)
十個「米納」(路19:12)
(譯)
比喻的意義
什么是比喻寓言?只是個故事嗎?
總之,比喻是一個短小的故事,它建立在一個熟悉的生活經曆的基礎上,用來給我們上一堂精神課程。
更詳細地說,比喻是一種比較,或一種平行,用一種東西來說明另一種事物。這是一種從真實的,感性的,或塵世的事件的領域,為了傳達相似一個理想,精神,或天堂的意義。由於說出一件事,并表示另一件事,它是謎的本質,因此它有光明和黑暗的一面,它的意圖是激發好奇心和呼吁智慧的傾聽者。[資料來源:天主教百科全書。]
比喻是一種故意“編造”的故事,其中的一些教訓被立即給予和隱藏。
(譯)
教宗三重冠
什麽是教皇三重冠?教宗的三重冠是羅馬天主教會教宗早在8世紀至20世紀就戴的皇冠。教宗保羅六世是最后一位戴這三重冠的教皇。
教宗三重冠的形狀就像一個蠟燭滅火器。
在8和9世紀,教宗三重冠的其他名稱是傘狀帽,鳥冠等。
(譯)
教宗夏天住所的位置
誰來決定教宗的避暑之處在哪里?它能在意大利以外的地方嗎?教宗可以隨心所欲地度假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教宗可以隨心所欲地度假。這意味着如果他選擇這樣做的話,他就可以把夏天的家搬到另一個國家去。“教會法典”規定,任何人不得與教宗的決定(或法令)相矛盾。“教會法典333條3 項 – 對教宗的判決和法令,不得上訴或訴願。 ”
而教宗可以隨心所欲地度假和/或搬到教宗的避暑之處,應該記住,教宗是羅馬主教。因此,在任何一段長時間內,離他的羊群太遠,既不方便,也不明智。
(譯)
教宗戒指
教宗戒指被稱為“漁人之環”。它也被稱為Annulus Piscatoris (拉丁文)和Anello Piscatorio (意大利語)。教宗的戒指是教宗佩戴的官方標記的一部分,教宗是天主教會的領袖,也是聖伯多祿的繼承者,他是一名漁夫。
為每位教宗鑄造一枚新戒指。教宗本篤十六世的戒指是由羅馬金匠協會設計的。
圍繞着浮雕圖像的是教宗的拉丁文名字。在教宗加冕儀式或教宗就職典禮上,樞機主教團團長把戒指戴在新教宗右手的無名指上。
據天主教百科全書稱,教宗佩戴的漁夫戒指最早出現在教宗克萊門特四世於1265年寫給他侄子的一封信中,信中說教宗要用“漁民的印章”封印他們的私人信件。
教宗死后,戒指在其他樞機主教在場的情況下,用教宗的銀錘對戒指進行了儀式上的破壞,以防止過渡期,或宗座出缺期追溯封存,偽造文件。關於教宗本篤十六世的戒指,據說它沒有被完全打碎或摧毀。取代的是,它的表面上有兩處深深的傷口,這樣它就不能再用作封印了。
在訪問教宗時,許多天主教徒通過跪下和親吻他的戒指來表示他們對教宗神聖指定權威的尊敬。這一傳統已經延續了几個世紀。
(譯)
天主教教宗辭職
聽到教宗本篤十六世辭職,有人感到很震驚。不知道教宗會辭職。以為他被選為終身教宗。
由於教宗是被選任職至死,這種辭職是不尋常的事情。在曆史上,只有5位教宗確實辭職。這些事件發生在11世紀到15世紀之間。有人聲稱,前4位教宗在3世紀至11世紀之間已經辭職。這一點不能得到證實。
教宗本篤十六世的辭職令全世界感到驚訝。這并不是因為這是一種獨特的情況,而是因為象前面提到的那樣,至少有600年沒有這樣做過。
天主教教會法典第332條2 項規定:
– 教宗如辭職,其辭職得自由為之,且應適當表明,始能生效,但 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關於選舉教宗問題,必須記住,教宗事先是一名樞機主教,主教、神父。隨着教宗的頭銜,出現了“羅馬主教”的稱號。從邏輯上講,既然主教可以辭職,那么教宗也應該能夠辭職,這是常識。關於主教的辭職,“教會法典”規定:
1 項 – 年滿七十五歲的教區主教,請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 一切情況後,自作安排
2 項 – 懇切請求教區主教,因健康不佳,或其他重大原因而不適宜盡職 時,呈請辭職。
應該指出,教宗不必接受主教的辭職。這就解釋了為什么几個月或几年后,一些主教仍在任職。考慮到主教的健康和教會立即找到替代者的能力。
關於樞機主教辭職的問題,“教會法典”第354條和一般規范第5條–第2節。規定:
教會法典第354 條 – “凡在梵蒂岡城及聖部或其他常設機構任職的樞機,滿 75 歲 時,奉勸他們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種切後,予以處理。 ”
第5條–第2款。“一旦他們年滿75歲,樞機主教就被要求向羅馬主教遞交辭呈,羅馬主教在考慮了所有因素后,將作出決定。其他仲裁者和秘書在75歲后停止任職;成員在年滿80歲時停止任職;那些因其職務而附屬於任何審判官組成的法院的人在其職務結束時不再是成員。“
教會法典第187條規定,任何人只要是“sui compos有辨別能力 ”,就可以出於正當理由辭去任何教會職務。一個被認為是“sui compos”的人,是一個有能力為自己思考,用自己的腦力做出負責任選擇的人。作為“sui compos”的對立面是智障、無意識、精神錯亂或患有痴呆的人。這樣一個人將無法使他所做的事情合理化,并對他的行為負責。因此,如果教宗不能自己做出合理的決定,他就無法做出辭職的決定。
總之,如果教宗決定辭職,他的決定必須是完全自由的。
現在回到教宗辭職的問題上。由於教宗是教會的最高權威(教會法典第331條),沒有人可以接受他的辭職。沒有世俗的力量超過最高主教!因此,如果教宗決定像2013年2月11日那樣辭職,沒有人可以阻止他辭職。
教宗如何處理他的辭職?
由於教宗是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的,常識指示他應該向樞機主教團遞交辭呈。因此,2013年2月11日,教皇本篤十六世以拉丁語向樞機主教宣布辭職。請注意,他沒有向任何人提交辭呈,因為沒有人能夠接受;他只是宣布了這一事實。這是在一個常規的樞機主教會議上發生的,這給會議是為了贊頌奧特蘭托的殉教者留出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