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在彌撒期間講道?
天主教教會關於誰能在彌撒期間講道的指示是什么?一個平信徒能宣講嗎?新教的牧師能在基督團結主日講道嗎?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導,只有神父或執事才能在彌撒期間講道。平信徒,無論天主教徒還是非教徒,從來不允許在彌撒期間講道。
“教會法典”規定:
第766 條 – 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 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 767 條 1 項的規定。
第767 條
1 項 –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 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 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2 項 – 在所有主日和法定慶節的彌撒中,凡有教友參與的彌撒,該 有講經,除非有嚴重的理由才能省略。
3 項 – 非常值得推崇的是,假如有相當多的教友參與,即使在平日 彌撒中也要有講經,尤其是在將臨期和四旬期,或某一個喜慶或喪事 的機會上。
4 項 – 堂區主任或聖堂住持,應設法審慎地遵守此規定。
欲知更多信息,請查閱羅馬彌撒的一般指示,其中規定:
“講道通常應由神父親自主持。他可以把它托付給共祭神父,或者根據情況,偶爾委托給執事,但絕不能交給一個外行的人。在特殊情況下,為了正義的事業,布道甚至可以由主教或牧師主持,因為他們出席了慶祝活動,但不能慶祝。“(GIRM 66)
應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請求,羅馬神聖敬禮會和聖事紀律會發布了一份文件,即Redemptionis Sacramentum(RS),目的是制止禮儀濫用。關於講道,該文件重申了第66條,并增加了以下內容:
“如果聚集的信徒需要得到平信徒關於基督教生活的指示或證詞,最好是在彌撒之外這樣做。然而,出於嚴重的原因,允許在神父舉行聖體聖事后宣念祈禱文之后提供這類指示或證詞。然而,這不應成為一種常規做法。此外,這些指示和證詞的性質不應使它們與講道相混淆,也不允許因此而放棄講道。“(RS 74)
被邀請在基督團結主日“講話”的非天主教傳教人員,本着普遍主義的精神,不享有對上述指示的豁免。他/她的說教不能與講道混淆,也不能代替神父有義務向信眾呈現的講道。
“如前所述,講道由於其重要性和性質,在彌撒期間留給神父或執事。至於其他形式的講道,如果必要在特定情況下需要,或者在特殊情況下有用,基督信仰的平信徒成員可以根據法律規范在教堂或彌撒以外講道。為了滿足需要,只能在某些地方缺乏神職人員的情況下才能這樣做,而且不能將其從一項特殊措施轉變為一種經常做法,也不能被理解為一種認證了的平信徒的提升形式。所有人都必須記住,給予這種許可的特權屬於當地認證法庭 ,就個別情況而言,這種許可不屬於任何其他人的權限,即使他們是神父或執事。“(RS 161)
該文件接着解釋說,像這樣的濫用行為“不應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并應“謹慎地避免和糾正”。(RS 174)
“任何天主教徒,不論是神父、執事或基督信仰的平信徒成員,均有權向教區主教或相當於他在法律上的主管普通人士,或因羅馬教宗的至高無上地位而提出申訴。不過,最好先將報告或申訴提交教區主教。這是很自然的,是在真理和愛德的情況下進行。“(RS 184)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