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哪件聖事?懺悔還是聖體?
你能告訴我哪件聖事應該先做,告解還是聖體。我的兒子將迎來他的初領聖體。在接受聖體聖事之前,他似乎不會去告解,因為正如神父所說,他還沒有達到理性的年齡。而教會教導說,孩子在理智的年齡下是不會犯罪的。我兒子今年7歲,讀二年級。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每個孩子在初領聖體之前都必須接受懺悔聖事。
天主教教理第1457條:根據教會規定,「凡到達懂事年齡的信友,皆有責任至少一年一次,誠實地告明經省察出來的、自己的重罪」。誰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卻沒有先透過懺悔聖事而獲得寬赦,即使懷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領聖體,除非他有充分的理由要領此聖事,但又無法找到聽告解者。兒童在初領聖體之前,也應先領受懺悔聖事。
教會的命令,”「凡到達懂事年齡的信友,皆有責任至少一年一次,誠實地告明經省察出來的、自己的重罪」”。任何知道自己犯了彌天大罪的人,在沒有得到聖事赦免之前,即使經曆了深刻的懺悔,也不得領聖體,除非他有嚴重的理由領聖體,而且沒有可能去懺悔。兒童在初領聖體之前必須去作懺悔聖事”。
如上所述,天主教教理第1457條提到了已達到理智的年齡。同時,它的結論是,當涉及初領聖體時,懺悔聖事是第一位的。
雖然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確實不能犯罪,但可以理解的是,如果一個兒童被認為可以初領聖體,那么這個兒童也應該准備好接受懺悔聖事。有足夠的理由理解一件聖事的兒童應該有足夠的理由理解第二件聖事。
對於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懺悔聖事就成了准備聖事的訓練,而不是對靈魂的淨化。如果不教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在初領聖體前審視自己的良心,他們何時才能學會?
關於初領聖體的問題,《教會法典》規定。
教會法典第914 條 – 父母與代替父母職位的人,以及堂區主任,皆有義務幫助已能運用理智的孩童作適當的準備,盡快在先行告解後領受天主神糧。至於未能運用理智,或被視為未有足夠準備的孩童,堂區主任有責阻止其赴聖宴。
如果神父認為孩子有足夠的理由初領聖體,那么神父有義務也事先為孩子准備懺悔聖事。否則,孩子將不得不等到他/她達到理智的年齡,那時他/她將不得不學習欣賞懺悔和聖體這兩種聖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