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壇燭台

祭壇燭台

祭壇燭台的作用是在舉行彌撒聖祭的時候照亮祭壇。

祭壇燭台有五個部分:腳、柄、柄中間的旋鈕、接收蠟滴的碗和柄,也就是柄上固定蠟燭的尖角。不把蠟燭固定在柱子上,而是用一個管子,里面放一個小蠟燭,用放在里面的彈簧把它壓到管子的頂部,這是允許的(Cong. Sac. Rit., 11 May, 1878)。

彌撒經文規定,在彌撒期間,祭壇上有兩個祭壇燭台,在十字架的兩側各有一個。

根據 “Caeremoniale Episcoporum”(I, xii, 11),高壇上應該有六個不同大小的燭台和蠟燭,其中最高的應該在十字架附近。如果六支蠟燭的尺寸相同,可以放在不同的高度,以產生相同的效果;但是,有一種習慣是將它們放在同一高度,現在是允許的(Cong. Sac. Rit. 21 July, 1855)。
在教堂的其他祭壇上,至少應該有兩個燭台,但通常使用四個;在聖母祭壇上,如果聖母像不放在高壇上,應該經常有六個。

燭台可以用任何一種金屬甚至木頭制成,鍍金或鍍銀(Caerem. Episc., II, xxv, 2)。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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