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你要和那個人結婚,可以進行婚前性行為嗎?
從人的角度來看,如果一對夫婦無論如何都要很快結婚,那么他們發生性關系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天主的聖言對這個話題有明確而直接的命令。”婚姻應受尊重,床第應是無玷污的,因為淫亂和犯姦的人,天主必要裁判。”(希伯來書13:4)。這節經文中的”性不道德”包括所有在婚外發生性行為的人。世人輕視私通,但天主不輕視。
保祿勸告格林多的基督徒說:”到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可是,為了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格林多前書7:1-2)他的話以后會鼓勵那些能夠過單身獨身生活的人,以便完全服侍基督(格林多前書7:7-9,25-40)。從聖經上看,性關系唯一合適的背景是婚姻。那些 “要結婚”的人,按理說是未婚的,不應該過已婚的生活。
在猶太文化中,根據梅瑟律法,性關系明顯受到限制,直到結婚。盡管訂婚被認為是一種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但在實際結婚之前,性關系仍然受到限制。男女雙方第一次發生性關系被認為是婚姻的圓滿。這兩個行為——婚姻和性交——關系密切,几乎是同義詞。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么耶穌在回答法利賽人關於離婚的問題時說:”如今我對你們說:無論誰休妻,除非因為姘居,而另娶一個,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 “(瑪竇福音19:9)。在猶太文化中,婚姻和性關系通常被放在一起談論。
保祿在格林多前書6:12-20中,在討論天主對我們身體和靈魂的主宰權時,詳細闡述了這一觀點。他說,當一個人與妓女發生性關系時,他已經 “二人成為一體”(16節)。很明顯,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性關系都是特殊的。一個人在性關系中所經曆的脆弱程度,是天主希望在一個堅定、信任的婚姻關系中保持的。即使你認為你要和這個人結婚,重要的是要彼此尊重,等到你們真正結婚后再在性方面彼此奉獻。
僅僅是對未來有結婚計划,并不能讓任何人有權利違背聖經中天主的明確命令。如果你正計划結婚,恭喜你,但在你的計划中,要尊重天主,尊重你未來的配偶。婚前性行為對每一對訂婚或約會的夫婦來說都是一種試探,需要釆取預防措施和承諾在聖神中行走。想一想你的婚禮計划。想一想天主對你們夫妻的恩典。但 “不應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羅馬書13:14)
對於那些有婚前性行為的人來說,在基督內有希望和寬恕。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祂就會赦免并洗淨我們 “一切的不義”(若望一書1:9)。一條新的純潔之路可以從今天開始,盡管一個人有過去,但要重新承諾過純潔的性生活,直到結婚。正如保祿寫道:”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為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 (斐理伯書3: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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