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更開朗的奉獻者?
我們可以通過學習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施舍者來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快樂的施舍者。耶穌基督 祂拋下天國的富貴榮華,來到地上,甘願獻出自己的生命,讓我們可以保留自己的生命。既然天主預定祂的兒女要與祂聖子的模樣相稱(羅馬書8:29),那么,除了像祂那樣無私地奉獻之外,沒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效法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自己告訴我們:”施予比領受更為有福”(宗徒大事錄20:35)。因此,很簡單,我們歡喜和慷慨奉獻的最大動機應該是,它討主的喜悅,并反映出主對我們的救贖恩施。
第二封給格林多人的信揭示了一些鼓舞人心的真理,這些真理應該幫助我們成為更開朗的奉獻者。正如保祿明智地告誡格林多人:”再一說:小量播種的,也要小量收穫;大量播種的,也要大量收穫”(格林多后書9:6)。這個不可磨滅的真理,所羅門在一千年前也曾說過。”應以你的財物和一切初熟之物,去尊崇上主;這樣,你的倉廩必充滿糧食”(箴言3:9-10)。而基督自己也告訴我們:”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裡”(路加福音6:38)。的確,”樂善好施的人必蒙受祝福”(聖詠112:5)。
這個原則是無比明確的——我們無法超越我們仁慈的造物主。我們在服侍主的過程中付出越多,得到的回報就越多。事實上,聖經中唯一一處天主邀請我們試驗祂的地方是瑪拉基亞3:10,祂在那里說到我們向祂所獻的祭物“萬軍的上主說──看我是否給你們開啟天閘,將祝福傾注在你們身上,直到你們心滿意足。你們就在這事上試試我罷!” 再次,所羅門的話也是如此。”有人慷慨好施,反更富有;有人過於吝嗇,反更貧窮。慈善為懷的人,必得富裕;施惠於人的人,必蒙施惠”(箴言11:24-25)。
正如保祿所說的,”天主愛樂捐的人”(格林多后書9:7)。因此,樂於奉獻,應該是明白神恩的基督徒的一種生活方式。當我們懷着一顆樂意的心慷慨地奉獻時,天主就會向我們保證,祂會看顧我們,供應我們(依撒意亞58:9;聖詠41:1-3;箴言22:9;格林多后書9:8,11)。而且我們要記住,我們要歡歡喜喜地把財寶還給天主的不只是我們的財寶。正如大衛王所指出的,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天主來的(編年紀上29:14),這也包括我們的才能和時間。由於我們的日子是有數的(聖詠139:16),我們的時間確實是屬於天主的。而我們所擁有的任何恩賜也都是來自於天主;因此,”各人應依照自己所領受的神恩,彼此服事,善做天主各種恩寵的管理員”(伯多祿前書4:10)。
因為天主如此愛世人,以至於祂賜下了。我們最好記住,我們得救是因為我們的天主如此慷慨地給予(約翰福音3:16)。作為祂的兒女,我們被呼召成為 “世上的光”(瑪竇福音5:14)。當我們相信天主,并通過慷慨地奉獻我們的時間、財寶和才干來榮耀天主時,我們就是真正地讓我們的光照耀在人前,我們的善意也會光輝地反映在我們天上的父身上。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