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約會或結婚是否正確?
對基督徒來說,與非基督徒約會是不明智的,與非基督徒結婚也是不可取的。格林多后書6:14告訴我們,不要與非信徒 “共負一軛”。這個意象是兩頭不相容的牛共用一個軛。他們不是一起工作來拉動負荷,而是會互相對抗。雖然這段經文沒有特別提到婚姻,但它絕對對婚姻有影響。這段經文接着說,基督和貝利雅爾(撒旦)之間是不和諧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有屬靈的和諧。保祿繼續提醒信徒,他們是聖神的居所,聖神在救贖時居住在他們的心里(格林多后書6:15-17)。正因為如此,他們要與世界分開——在世界里,但不屬於世界——沒有什么比生命中最親密的關系——婚姻更重要了。
聖經還說:”你們不可為人所誤:「交結惡友必敗壞善行。」” (格林多前書15:33)。與未信的人有任何形式的親密關系,都會很快變成阻礙你與基督同行的東西。我們被呼召去給丟失的人傳福音,而不是與他們親密無間。與非信徒建立高質量的友誼并沒有錯,但這是應該走得最遠。如果你和一個非信徒約會,老實說,你會優先考慮什么,是浪漫還是為基督贏得靈魂?如果你和一個不信的人結婚,你們兩個會如何在婚姻中培養屬靈的親密關系?如果你們在宇宙中最關鍵的問題——主耶穌基督上意見不一致,如何建立和維持高質量的婚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