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那么多假基督徒?
基督徒可以被定義為一個人,通過信仰,接受并完全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世主(若望福音3:16;宗16:31;厄弗所書2:8-9)。在基督徒的心里住着基督的聖神(厄弗所書3:17;格林多前書6:19;羅馬書8:11)。現在,”誰若沒有基督的聖神,誰就不屬於基督。”(羅馬書8:9),那么這個人,就不是基督徒。因此,”假基督徒 “這個詞是個誤區。你要么是基督徒,要么不是基督徒;一個人要么與天主同在,要么與天主為敵(瑪竇福音12:30)。
也就是說,這個問題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肯定是一個合理的問題。而這很可能是由於一些基督徒的行為造成的;然而,也很可能是由於許多自以為是基督徒或自稱是基督徒,但卻不是基督徒的行為造成的。許多人認為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而不是基督徒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錯誤的教導當然是原因之一。當教會回避教導正確的教義時,最終的結果將是信友們不知道天主聖言的真理。當真理不在他們里面的時候,他們怎么能與聖神保持一致呢?
另外,有些人認為,僅憑他們念祈禱文或響應 “祭壇號召 “就可能使他們成為基督徒。許多人認為,他們的宗教傳統,如在嬰兒時期受洗,為他們確保了在天堂的位置,或者僅憑他們丰富的善行就使他們在天主面前有了良好的地位。當然,有些人認為單單參加教會就能保證得救。問題是,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然而,他們仍然沾沾自喜地相信,他們的靈魂一切都好。可悲的是,許多人會一生都相信自己是基督徒,只是有一天聽到了耶穌基督的這些話。”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罷!”。(瑪竇福音7:23)。
聖經明確的教導是,當一個人得救后,他的生命一定會改變,因為他是 “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格林多后書5:17)。一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會努力過一種天主所喜悅的生活,為基督帶來榮耀和尊貴(伯多祿前書1:15-16;4:1-4)。真正得救的信心確實會在信徒的生活中產生行為或 “果實”(雅各伯書2:17,26)。因此,如果一個人的生命中沒有愛的行為,當然需要仔細的自我檢討。保祿宗徒指示格林多的人要做的就是這件事:”你們該考查考查自己,是否仍站在信德上,你們要考驗考驗自己!難道你們自己認不出耶穌基督就在你們內嗎?若不然,你們就是經不起考驗的。 你們該考查考查自己,是否仍站在信德上,你們要考驗考驗自己!難道你們自己認不出耶穌基督就在你們內嗎?若不然,你們就是經不起考驗的。” (格林多后書13:5)。事實上,任何信仰,如果不能帶來改變的生活和良好的行為,都是虛假的。
現在,盡管真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確實反映了基督在他們心中的存在,但我們知道我們并不完美。基督徒確實會犯罪,若望宗徒清楚地表明,如果我們不這么想,我們就是自欺欺人(若望一書1:8)。當基督徒真的犯罪時,有些人急於利用他們的 “失誤 “來進一步詆毀真正的信徒身體。這就是為什么保祿告誡得撒洛尼的教會,要節制哪怕是邪惡的表象(得撒洛尼前書5:22),要以這樣的方式生活,”好叫你們在外人前來往時有光釆,不仰仗任何人”(得撒洛尼前書4:12)。
然而,基督徒不會做的是從事重復或習慣性的罪(若望一書3:6)。故意和習慣性犯罪的人只是證明他不認識基督,因此不能住在祂里面,即使他可能在宗教的大傘下生活,因此被許多人認為是基督徒。
隨着信徒在信仰上的成熟,他們會表現出越來越多的真基督徒本性的證據,比如他們對天主的愛、對罪的悔改、與世界的分離、靈性的成長和順服的生活。正如保祿告訴羅馬人的那樣,真正的天主的兒女已經脫離了罪,成為天主的奴仆,其結果就是永生(羅馬書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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