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誓的罪

發誓的罪
天主教會關於發誓的罪有什么教導? 除了妄呼上主的至聖聖名外,從未認為發誓是一種罪過。 一些天主教徒認為,所有形式的發誓都是有罪的。 是嗎? 還是只是個人觀點?
首先,作為基督徒,我們的每一個舉動都應達到建立基督奧體的目的。 宣誓沒有陶冶任何人。 它不會促進智能對話。
對於某些人來說,粗言穢語是指一切,從妄呼上主的至聖名到詛咒,褻瀆,乃至陳舊丑陋的褻瀆。

根據天主的第二條誡命,“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出20:7)更具體地說,一個人必須尊重天主的聖名。在整個聖經中,天主的聖名被認為是神聖的。祂向那些相信的人透露自己的名字,并通過這個啟示邀請他們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當你繼續寬松地使用天主的名字作為毫無意義的表達方式時,你如何與天主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不要讓這種壞習慣逐漸蔓延到你的談話中。
第二條誡命不僅僅表現出對天主聖名的尊重。我們應該表達對天主所有創造物的尊敬,例如聖母,聖人,天使;用撒旦,地獄之類的詞來表達諸如“ damm it!”(該死!他媽的)之類的詞,濫用與教堂相關的詞,例如聖爵或聖體龕。盡管這些表達方式已經成為習慣,但它們反映出內心的一切,完全不尊重天主及其創造物。

關於那些發誓的人,聖經說:
“死亡和生命,全在乎唇舌;放縱唇舌的,必自食其果。”(箴18:21)
我們的話語是我們思想和內心的指示。 耶穌說:“因為心裏充滿什麼,口裏就說什麼。善人從善庫裏,取出善來;惡人從惡庫裏,取出惡來。”(瑪12:34-36)
“因為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義人;也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罪人。”(瑪12:37)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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