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撒聖祭
天主教會的彌撒聖祭是什么意思?
傳統上,彌撒被稱為“祭獻”。
在古代,當天氣不好、食物短缺、火山爆發時,人們會向神祭祀動物,以安撫他們,讓眾神來補救這一局面。
后來,當部落發生危機時,人們會找個人指責。所以他們尋找外國人,古怪的人,甚至有非凡天賦的人。他們把責任推到那個人身上,為了安撫眾神,他們殺了那個搗亂的人。但這并沒有帶來滿足感。一方面,人民有一種寬慰的感覺,但另一方面,他們感到內疚,因為他們殺了人。
因此,人們創造了一個他們稱之為“司祭”的階級,他們會為他們殺人,相信這一過程使神明高興并帶來了和平。在這個階段,祭品,最初是人類,被動物所取代。所以現在我們回到祭祀動物,但通過司祭。
根據部落的信仰,一些動物祭品被一些農作物甚至兒童替代。聖經支持,當天主要亞伯拉罕犧牲他的兒子以色格。[創22:2]
聖經中的祭品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祭獻的預兆。耶穌,大祭司,代替獻祭,把自己當作終極的祭品,天主的聖子。他把自己當作祭祀羔羊和替罪羊,把世界上所有的罪過都歸於自己。從一開始到最后,他為人類造成的一切錯誤付出了代價。
因此,耶穌的祭獻結束所有祭品的祭獻。十字架上的死亡是唯一的,充分的和最后的祭獻。通過祂的死亡和光榮的復活,所有的獻都結束了。
在希伯來書第十章中找到這個真理,它說:
希伯來書 第十章 舊約的祭獻不能赦罪
10:1 法律既然只有未來美物的影子,沒有那些事物的真相,所以總不能因着每年常獻的同樣犧牲,使那些願意親近天主的人得到成 全;
10:2 因為,如果那些行敬禮的人,一次而為永遠潔淨了,良心不再覺得有罪了,祭獻豈不就要停止嗎?
10:3 可是,正因這祭獻纔使人每年想起罪過來,
10:4 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
10:5 為此,基督一進入世界便說:『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要,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10:6 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
10:7 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10:8 前邊說:『祭物和素祭,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要,已非你所喜;』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所奉獻的;
10:9 後邊他說:『看,我已來到,為承行你的旨意;』由此可見,他廢除了那先前的,為要成立那以後的。
10:10 我們就是因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得到了聖化。
10:11 況且,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着執行敬禮,並屢次奉獻總不能除去罪惡的同樣犧牲;
10:12 但是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10:13 從今以後,只等待將他的仇人變作他腳下的踏板。
10:14 因為他只藉一次奉獻,就永遠使被聖化的人得以成全。
10:15 聖神也給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0:16 『這是我在那些時日後,與他們訂立的盟約──上主說──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中,寫在他們的明悟中』這話以後,
10:17 又說:『他們的罪過和他們的邪惡,我總不再追念。』
10:18 若這些罪已經赦了,也就用不着贖罪的祭獻了。
在教理中找到天主教的教導證實了舊的祭祀制度已經結束。它指出:
613. 基督的死是逾越祭獻,藉此「除免世罪的羔羊」(若 1:29)完成了人類決定性的救贖,它又是使人與天主重新共融的新約祭獻,藉那「為大 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 26:28)的血,使人與天主重歸於好。盟約的血為許多人的罪傾流,為罪的赦免而流出來”。基督的祭獻是獨一無二的,它完成并超越了所有其他的祭獻。所以現在回到了原來的問題,為什么稱彌撒為“祭獻”?
這是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每一次彌撒聖祭,以及教會的整個禮儀周期,都提醒我們,基督是為結束舊的獻祭方式而犧牲的。彌撒聖祭是對所發生事件的重新設定,將目前的參與者(信徒)帶入過去發生的事件中。
教理解釋如下:
基督和祂的身體,教會的感恩祭
天主教教理第1362條:在教會──基督的身體──的禮儀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是祂唯一祭獻的實現和聖事性的奉獻。所有的感恩經中,在建立聖體聖血的敘述之後,都有一端稱為紀念 (anamnesis)的禱詞。
天主教教理第1363條:按照聖經的意義,紀念不但意指回憶往事,也是宣告天主為人類所 完成的奇跡異事。在舉行這些事件的禮儀時,這些事件透過某種方 式而得以臨在和實現。以色列子民就是以這種方式,了解他們出離埃及的事件:每當他們慶祝逾越節時,出谷的事件便臨現在信徒的記憶中,如此促使他們的生活符合這事件。
天主教教理第1364條:紀念在新約中得到了一個新的含義。每當教會舉行感恩祭時,就是 在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跡,這奧跡亦藉此而臨現: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完成的祭獻萬古常新。「每次在祭台上舉行基督──我們的逾越羔──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祭獻,就是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
天主教教理第1365條:由於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所以它也是一個祭獻。感恩祭的祭獻特質顯示在基督建立這聖事的話上:「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以及「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路 22:19‐20)。在感恩祭中,基督所交付的身體,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交付的身體;所交付的血,就是祂「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 過」的血(瑪 26:28)。
天主教教理第1366條:所以,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因 為它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也因為它應用十字架祭獻的果實: [基督]我們的主、天主,以代禱者之身死在十字架祭台上;祂藉此一次而永遠地奉獻自己給天主父,為人類實現祂永恆的救贖。可是,祂的死亡不應使祂的司祭職中斷(希 7:24,27),於是,祂在最後晚餐,即「祂被交付那一夜」,願意留給教會──祂鍾愛的淨配──一個有形可見的祭獻(正如人性所要求的),以便重現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所完成的流血祭獻, 使此祭獻的紀念一直流傳至世界的終結(格前 11:23),並使其救贖效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赦免我們每日所犯的罪過。
天主教教理第1367條: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所奉獻的祭品是同一個,如今藉司祭的職務作奉獻的,和當時那位在十字架上作自我奉獻的,是同一位,只是奉獻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由於在彌撒中所完成的這神聖祭獻裡,同一基督身在其中,以不流血方式自作犧牲;祂昔日以流血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一次而永遠地奉獻 了自己……這祭獻是真正的贖價」。
總之,彌撒聖祭是真正的犧牲。基督不再被一次又一次的奉獻。這不是天主教會的教導。教會教導說,他的一次祭獻,一次為所有的祭獻,通過彌撒聖祭的祭獻而成為臨在和真實。
作為一種贊賞的象徵,“聖體”,意思是“感恩”,是在彌撒聖祭期間舉行的儀式,以感謝天主為祂的聖子耶穌基督祭獻的天賦。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