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婚姻、分居和離婚方面與父母雙方的接觸

子女在婚姻、分居和婚方面父母方的接

天主教的父母對於在婚姻、分居和婚期夠與父母方接的子女持何

孩子是天主予父母方的物。因此,無論以何理由,父母都無權子女父母的接

聽過很多理由:“他永不在”,“他離開了我”,“他不提供子女撫養費”,“他把我們趕出去,”他和我婚的候,他和孩子婚了“,這個單繼續無論離開的父母犯了什么罪,他/她都要天主負責;只有天主才是判者。

在某些情下,在少數處境,慎的做法是在社工作者或另一合法任命的人的督下行探,以童的安全。這樣的探訪應該得到支持,以保孩子能到他的父母。在任何候,天主教的父母都應該得像基督教徒一,在他的思想、行和言中表基督的。他被要求的孩子提供一滿愛心的境,以減輕孩子因家庭破裂而承受的痛苦。

見過几十絕讓孩子接的父,因可以無窮無盡的理由,其中大多在天主眼中都是效的。我看到無數的孩子的父哭泣,多孩子夜以日地哭着睡。在此期,母親們的仇恨、怒和報復繼續與天主的神意志背道而。母虐待辜的孩子,要求天主的天上降下,永遠懲罰的父

見過親離開的家庭,永不回。他把天主賜給的孩子刻意忘,好像留下的家具。他也要天主負責。他們將付出巨大的代,因了上帝予他物。就像上帝所的那是完美的。就是恕。愛會忽略去的事情,特系到孩子的世俗和精神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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