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未領受聖洗聖事的人在地方官面前的婚姻
兩個未領受聖洗聖事的人在地方官面前的婚姻有效嗎?如果他們離婚,其中一人想嫁給天主教徒,他/她是否需要判決結婚無效?
這是兩個有趣的問題。關於第一個問題,由於天主教會承認其他宗教或民事儀式,兩名未受洗的人在地方官面前的婚姻被認為是有效的;第二,如果其中一名未受洗的人離婚并想與天主教徒結婚,他/她將不得不經曆解除婚姻的過程,因為他們的第一次婚姻被認為是有效的。
應該再說一遍,當兩個人宣誓結婚時,天主教會認真對待這件事。假設他們是認真的,除非可以證明他們沒有能力做我們說的,由於心理,情感,或身體上的障礙。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