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信仰的定義是什么?僅僅是耶穌作為我們的救世主而拯救我們的簡單信念嗎?
“任何不是天主教徒的人都沒有教會所定義的信仰,因為信仰是一種超自然的美德,它使我們能夠相信天主所教導的一切。異教徒相信許多天主教信仰的東西。異教徒否認信仰中的一項或几項條款,不像叛教者。叛教者拒絕一切。“
“聖托馬斯指出,異教徒實在沒有信仰,否則他會接受天主教導的一切。但由於他只有一種觀點,在許多方面與信仰的條款相一致,他選擇不接受這或那個信條。但由於異教徒拒絕某些信條,他的信仰不是建立在一個人相信天主教導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信念之上的,因為忠實的靈魂知道,天主是聖潔的,不能說謊,而全知的天主是不會錯的。“
“有一些天主教徒,也許是我們中的許多人,他們相信與信仰相反的事情。但我們處於無知狀態;我們不知道某些事情是違背信仰的。如果我們知道信仰所教導的,我們會立即接受它的理論。(法蒂瑪擁護者,第93期,2009年秋季,第7-8頁)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信仰是一種超自然的美德,它使我們能夠相信天主所教導的一切事物。這種信仰是純粹的,毫無例外。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