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樂死天主教會的立場

關於安樂死天主教會的立場

首先,有必要了解安樂死意味着什么。安樂死是 “為了消滅痛苦自行或授意造成死亡的行為”,這種行為永遠被禁止。否認人有基本生命的需要,讓人死亡,往往為了緩解疼痛,這在道德上是錯誤的。

天主教教理 #2277

直接的安樂死,不論有何動機或用任何方法,是結束殘障者、患病者或瀕死者的生命。安樂死在倫理上是不能接受的。

因此,若為了解除痛苦而造成死亡,一個行動或不行動,無論因其本身或其意圖,均構成一樁謀殺,嚴重地違反人的尊嚴和對生活的天主、他的造物主的失敬。在此事件中,人善意所犯的錯誤判斷,並不改變這謀殺行為的本質。安樂死常應在禁止和排除之列。”

天主教的立場是,該人保留營養和水化的權利,直到身體拒絕它,特別是在絕症的情況下。”(墨爾本大主教丹尼爾哈脫)

醫生不能也不應該被賦予決定誰能活誰必須死的權利。這種權力可以而且會因為財政原因而被濫用,或者為需要的人提供器官。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2004320日的講話中肯定了教會和天主教衛生部門對人類不可侵犯的尊嚴的一貫承諾,無論他們的身體或醫療狀況如何,提醒我們永遠不要放棄對病人或垂死者的責任。

因此,對病人的喂養管和水化處於營養狀態下,在道義上是義不容辭的。天主教徒不一定服從一種擬定的 “活着意願”,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不要求特別的待遇來維持他/她的生命。為了參與拒絕基本生命的必需品,一個人成為謀殺的從犯,重於幫助某人自殺。謀殺和自殺都是反對天主的大罪,天主是生命的創造者。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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