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時如何認罪和認什麽罪
當一個天主教徒去告解時,他是否必須告明他犯罪的所有細節?。例如,如果他有邪淫的事,他必須提供所有的細節,包括與他有關的人的名字嗎?
告解需要承認犯罪的次數和所犯之罪的類別。例如,為了更具體地回答上面的問題,這個男人要這樣告明事情:“我犯了六次通奸罪。”
天主教徒在告解聖事中被教導不必提供他們所犯之罪的細節。這不是目的。
一旦犯了罪,懺悔者必須:
– 表明對所犯之罪的真誠懺悔,
– 如果犯罪傷害了他人,允諾歸還,
– 承諾避免將來再犯這罪和避開犯罪的機會,
– 履行神父給他的補贖。通常是念一些經文。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