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彌撒遲到與領聖體
有人說,如果一個人望彌撒遲到,他/她沒有資格領聖體。所以問題是,“在彌撒進行到什么時候到達,不致於太晚而不能領聖體?”
應當指出,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的答案。如果說允許遲到至彌撒的某一定點,這將提供不那麽熱心的靈魂有遲到的借口。
參加彌撒意味着接受主耶穌的邀請去參加祂的宴會。就像國王邀請你參加宴會。這樣的邀請可能指吃五道菜的晚餐,包括開胃菜、湯、沙拉、主菜或點心。遲到有禮貌嗎?這告訴國王,你不喜歡湯或開胃菜有禮貌嗎?或者跳過甜點早退有禮貌嗎?所有這些行為都是不禮貌的。
望彌撒遲到不僅僅是履行星期日的義務的問題,而是對主耶穌的一種愛和尊重的行為,當祂在信徒中成為真正臨在的時候,祂召集祂的孩子們分享神聖彌撒的偉大時刻。彌撒的每一部分都是重要的,彼此不可分割。
梵二會議之前,一些神學家教導必須在‘奉獻’前到達履行星期日義務。天主教會不再支持這種教導。現在強調的是彌撒的整體性。
如果一個人有正當理由遲到,不是一種習慣,那么主可以原諒他/她。這可能是因為意外的路況,嚴重的風暴,等待火車清除鐵軌,等等。但如果遲到意味着在成聖體成聖血后到教堂,應該去望另一台彌撒。
如果你望彌撒遲到了,用真誠的心問問自己是否應該領聖體?你要在天主面前判斷這件事。如果分享主的宴會對你有意義,那么你就應該從彌撒開始的進入游行到最后彌撒結束解散一直在場。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