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應該何時領洗?
天主教法典 #867說,如果嬰兒在死亡危險之中,應立刻為他施行洗禮。天主教法典 #867又說,父母有責任,使其嬰兒於誕生後數星期內領洗;在嬰兒生後,甚至生前,應託快找堂區主任,為嬰兒請求施洗,並作適當的準備。
在決定時間時,首先考慮的是孩子的福祉。
也要考慮到母親的健康,以便如果可能的話,她可以出席洗禮。也有必要讓父母能有時間為聖事作准備和計划禮儀。教會法的專家指出,“在出生后的第一個星期內”可能會被廣泛地詮
釋,以允許特殊的家庭考慮,例如,等待一個不住在同一城市的家庭成員回來。(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