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猶太人是什么樣的?
猶太教不僅是個單一的宗教,而是相當多元化的。猶太教內的三大教派是撒杜塞人,法利賽人和艾賽尼派。三派有法律的不同解釋。
撒杜塞人、僧侶貴族,接受聖經的頭五卷書,但拒絕先知的權威和著作,承認當時聖經的其他部分。他們通過聖殿朝拜設置特定的倉庫,在那裏祭祀制度被視為彌補個人和集體罪過的方法。他們不相信死人復活,似乎覺得天主在此生中已給了所有的賞賜。
曆史學家約瑟夫斯告訴我們,撒杜塞人發現他們的信徒主要是在富人中,不在普通人中。
艾賽尼派強烈反對撒杜塞人。他們是法律的嚴格遵守者,他們反對聖殿朝拜,不再獻祭,而是實行沐浴儀式作為赦罪的方法。他們大多是獨身,但有很多追隨者結了婚,生活在不同的城鎮。有他們的群體在伯大尼(瑪爾大、瑪利亞和拉匝祿的家在那裏)。他們在昆蘭、西雍山有社區(許多人認為是耶穌舉行最后晚餐的地方)。他們與其它派使用不同的日曆。他們有364天,他們慶祝逾越節的盛宴總是在一個星期二的晚上。在死海發現的文件中,昆蘭古卷認為艾賽尼派期待着兩個救世主、一個祭司和一個先知。
法利賽人是“獨立的 一派”、法律的嚴謹遵守者。他們的宗教狂熱使他們圍繞律法的基本法律(613條)還有其它法律來維護它。所寫的差不多重點放在口頭法律上。在某種程度或其他方面,人們几乎不可能不違反法律而行動。他們希望得到一個救世主,祂將帶來政治上和宗教上完整的改革。(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