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教會
在閱讀一些有關大公主義的文章時,我注意到有些作者稱天主教會是其他教會的姐妹教會。把天主教會稱為姊妹教會是否正確?
2000年6月30日,天主教會正式譴責將天主教會與其他教會相提并論時使用“姊妹教會”一詞。天主教會是脫離天主教會的其他教會的“母親教會”。這不適用於與羅馬共融的教會。以下是梵蒂岡就此事發表的文章。
關於“姊妹教會”
致各主教會議主席的信
羅馬,2000年6月30日
閣下
近年來,聖座一直關注“姊妹教會”一詞的使用所引起的問題。“姊妹教會”一詞不僅出現在教宗的重要文件中,而且在其他著作中以及在天主教會與東正教會對話的討論中也被使用。這一表述已成為羅馬教會與東正教會之間客觀聯系的常用詞匯。
遺憾的是,在某些出版物和一些參與大公教會對話的神學家的著作中,近來常用這一表述來表示天主教會和東正教會,使人以為基督的唯一教會實際上并不存在,但可以通過兩個姐妹教會的和解來重建。此外,同樣的說法也被一些人不恰當地用於天主教會與英國聖公會和非天主教教會團體之間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姊妹教會神學”或“姊妹教會學”的說法,與憲法文件中該說法的正確原意相比,具有含糊不清和不連貫的特點。
為了克服在使用和應用“姊妹教會”這一表述時的模稜兩可和含糊不清之處,信理部認為有必要編寫所附的“姊妹教會”表述說明,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2000年6月9日的彌撒中批准了該說明。因此,本說明中的指示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盡管本說明不會在《宗座法令》(Acta Apostolicae Sedis)中以正式形式發表,因為其目的僅限於明確有關這一主題的正確神學朮語。
在向您提供本文件副本的同時,聖公會請您向貴國主教會議,特別是負責普世對話的委員會或辦事處,轉達本文件中表達的關切和具體說明,以便主教會議及其各辦事處的出版物和其他文本認真遵守說明中的規定。
感謝您的協助,并帶着祈禱的良好祝願,我將繼續
你在基督里真誠的
+ 約瑟夫-卡德 拉青格
拉青格
說明全文
姊妹教會這一表述經常出現在普世對話中,尤其是天主教徒與東正教徒之間的對話中,也是雙方不斷研究的對象。這一表述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在當代有關大公主義的著作中卻普遍存在着一種模稜兩可的用法。因此,根據梵蒂岡第二大公會議的教導和教宗訓導,我們應該回顧一下這一表述的正確和恰當的用法。首先,我們不妨簡要回顧一下曆史。
這一表述的起源和發展
姐妹教會這一表述在《新約》中并沒有出現;然而,有許多跡象表明,在基督教古代的地方教會之間存在着姐妹關系。新約聖經中最明確反映這種意識的經文是若望第二書信的最后一句:“你所揀選的姊妹的子孫向你問安”(若2:13)。這是一個教會團體向另一個教會團體發出的問候;發出問候的團體自稱是對方的姐妹。
在基督教文獻中,從五世紀起,五宗主教制的觀念在東方逐漸流行起來,根據這一觀念,教會有五位宗主教,羅馬教會在這些宗主教制姊妹教會中居首位。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沒有一位羅馬教宗承認過這種教區平等,也沒有人接受只賦予羅馬教區最高榮譽的觀點。還應指出的是,這種典型的東方宗法結搆從未在西方發展起來。
眾所周知,羅馬和君士坦丁堡之間的分歧在后來的几個世紀里導致了相互開除教籍,其 “后果,就我們所能判斷的而言,超出了其作者的意圖和預見,其譴責涉及的是被提及的人而不是教會,他們并不打算破壞羅馬教廷和君士坦丁堡教廷之間的教會共融”
這種說法再次出現在尼科德米亞都主教尼塞塔斯(Nicetas of Nicodemia,1136年)和牧首若望十世——卡馬特魯斯(John X Camaterus,1198年至1206年在位)的兩封信中,他們在信中抗議羅馬以母親和導師自居,從而取消了他們的權威。在他們看來,羅馬只是同等尊嚴的姐妹中的第一位。
近代,君士坦丁堡東正教牧首阿提那哥拉斯一世(Athenagoras I)是第一個再次使用姊妹教會這一表述的人。他對若望二十三世向他發出的兄弟般姿態和合一呼吁表示歡迎,并經常在信中表示希望在不久的將來看到姐妹教會之間重新建立合一。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釆用了“姊妹教會”一詞來描述特定教會之間的關系:“在東方,有許多特殊的地方教會蓬勃發展;在這些教會中,宗主教教會居於首位,其中許多教會以起源於使徒本身為榮。因此,在東方基督徒中盛行着一種熱切的願望,希望在信仰和慈善的共融中延續地方教會之間本應存在的家庭關系,就像姐妹之間的關系一樣,這種願望現在仍然盛行”
保祿六世致牧首阿特納戈拉斯一世的使徒書簡是第一份將“姐妹”一詞用於教會的教宗文件: “既然神愛的奧秘在每一個地方教會中都起着作用,這不正是各地教會互稱“姐妹教會”這一傳統說法的原因嗎?几個世紀以來,我們的教會就像姊妹一樣生活在一起,共同慶祝大公會議的召開,這些會議捍衛了信仰的寶庫,使其不受任何侵蝕。現在,在經曆了長期的分裂和相互誤解之后,上主不顧過去我們之間出現的障礙,給了我們重新發現自己是姐妹教會的可能性”
若望保祿二世在許多講話和文件中經常使用這一表述;按時間順序排列,主要如下。
在《使徒的通諭》(Slavorum Apostoli)中:“對我們來說,他們(西里爾和美多迪烏斯)是東西方姐妹教會普世努力的倡導者和贊助者,通過祈禱和對話重新發現完美和完全共融的可見合一”
在1991年致歐洲主教的信函中:“因此,與這些教會(東正教會)的關系應像姊妹教會之間的關系一樣加以促進,用教宗保羅六世在致君士坦丁堡牧首阿特納戈拉斯一世的書信中的表述”
在通諭“姊妹教會”(Ut unum sint)中,這一主題首先在第56條中得到了闡釋,該條是這樣開頭的“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之后,根據先前的傳統,將聚集在主教周圍的特定或地方教會稱為“姐妹教會”再次成為慣例。此外,取消相互開除教籍的做法,消除了一個痛苦的教規和心理障礙,是朝向全面共融邁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本節最后表示,希望 “傳統的‘姐妹教會’稱謂”永遠伴隨我們走過這條道路。通諭第60條再次提到這個話題:”最近,國際聯合委員會在重建天主教會與東正教會之間的全面共融所應遵循的方法這一非常敏感的問題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委員會已根據姊妹教會的教義,為積極解決這個問題奠定了教義上的基礎」
關於使用表達方式的指示
以上各段所介紹的曆史參考資料說明了姊妹教會這一表述在大公教會對話中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因此,在神學上正確使用這一朮語就顯得更為重要。
事實上,在適當的意義上,姊妹教會完全是指它們之間的特殊教會(或特殊教會的組合,如宗主國或大都會省)。當在這種適當的意義上使用姊妹教會這一表述時,必須始終清楚,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普世教會不是所有特殊教會的姊妹,而是它們的母親。
在適當的意義上,我們也可以就特定的天主教會和非天主教會談論姐妹教會;因此,特定的羅馬教會也可以被稱為所有其他特定教會的姐妹教會。然而,如上所述,我們不能正確地說天主教會是某個教會或教會團體的姐妹教會。這不僅僅是一個朮語問題,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天主教信仰的一個基本真理:耶穌基督教會的統一性。事實上,教會只有一個,因此,復數的教會一詞只能指特定的教會。
因此,人們應避免使用 “我們的兩個教會”這樣的表述,因為這會造成誤解和神學混亂。如果將“我們的兩個教會”用於天主教會和所有東正教會(或單一的東正教會),就意味着不僅在特定教會層面上,而且在信條所承認的唯一、神聖、大公、使徒教會層面上的多元性,從而掩蓋了教會的真正存在。
最后,還必須牢記的是,東西方共同傳統所證明的正確意義上的姊妹教會這一表述,只能用於那些保留了有效的主教制度和聖體的教會團體。
羅馬,信理部辦公室,2000年6月30日,耶穌聖心節。
+ 約瑟夫-卡德 拉青格
拉青格
+ 塔爾西西奧-貝爾托內,S.D.B.
韋切利名譽大主教
秘書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