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祭
天主教会对女司祭持什么立场?教会会像英国圣公会那样有女司祭吗?
教规法典规定”只有受过洗礼的男子才能有效地接受圣职。”
在同一问题上,《天主教教理》指出:「唯有受過洗的男性 (vir),才得有效地領受聖秩」。主耶穌選立了一 些男人為組成十二宗徒的團體。宗徒們亦同樣簡選合作者繼承他們 的職責。世界主教團偕同在司祭職上與他們相連的司鐸們,使十二 宗徒團體不斷臨在並實現,直到基督再來。教會認識到她已被主自 己的這個選擇所約束。為此,讓女性領受聖秩是不可能的。 (天主教教理第1577条)
最近,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 1994 年正式宣布教会无权祝聖女性。他说:”虽然只有男性才能担任司铎的教导一直被教会恒久不变的普遍传统所保留,并在最近的文件中被教宗坚定地教导,但目前在一些地方,人们仍然认为这一教导有待商榷,或者认为教会关于不允许女性担任司铎的判断仅仅具有惩戒的效力。因此,为了消除人们对这一关系到教会神圣宪章本身的重大问题的疑虑,我以确认教友的职责(参阅《路加福音》22:32)宣布,教会无权授予女性司铎圣职,教会全体信友应明确坚持这一判断”(《圣职训令》第4章)。
1995年,信理部与教宗共同裁定,这一教导 “需要得到明确的认同,因为它建立在天主圣言的基础上,并从一开始就在教会传统中不断得到保存和应用,它已由普通和普世的大法官以无误的方式阐明(参见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教会教义大全》25:2)”(1995年10 月25日的答复)。
最后,谁能被祝聖为圣职,天主说了算。圣职是一种天职,是天主的呼召。它不是自己的呼召。它不是一个人因为渴望”神父”头衔带来的宗教声望而从事的职业。
在《圣经》新约《希伯来书》中,我们读到:”誰也不得自己擅取這尊位,而應蒙天主召選,有如亞郎一樣。”[希伯来书 5:4)我重复一遍,”只有在天主呼召时,你们才接受成为祭司的荣耀”。
这些想成为神父的女性,她们的个人愿望并非来自天主的召唤。正如她们中的许多人所说,”我从小就想当神父”。当时,她们对教区神父的角色印象深刻。他们想成为像他一样的人。为了实现这个秘密的愿望,她们加入了一个修女会。从那时起,她们就努力学习神学和其他课程。到后来,她们觉得自己所受的教育与神职人员所受的教育不相上下。他们觉得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成为一名神父。于是,他们将此事公之于众。他们宣布了自己的愿望,成为一名神父。他们宣布的不是天主的意愿,而是他们自己的意愿。当他们的个人目的遭到反对时,他们的宣布就成了对教会的要求,成了对任何阻碍他们实现自己愿望的人的挑战。
在《圣经》、法典、《天主教教理》、教会传统以及圣教会教父们的所有著作中,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证据支持天主呼召一位女性担任圣职。但却有大量证据支持天主在人间设立的只有男性的圣职。
愿天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