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體不夠

聖體不夠

在彌撒聖祭中分發聖體時,神父意識到他的聖體不夠了。他到聖器室拿了更多的聖體,把它們帶到祭壇上,并說了祝聖詞。然后,他開始分發這些新聖體。他說這是允許的,因為彌撒還沒有結束。這是否正確?我以前從未見過這種做法。

您所描述的是教會法典所禁止的。這嚴重違反了天主教會的法典。教會法典規第 927 條規定 “即使在極急迫的情形下,仍不可單獨祝聖聖體或聖血,或在彌撒以外祝聖聖體和聖血。 ”

為了在第一台彌撒中有效地祝聖第二批聖餐,神父必須在一個簡短的儀式中同時祝聖面包和葡萄酒,只有獻禮、祝聖和領聖體。這條規則沒有例外。

當神父發現聖體不夠用時,一般的做法是把聖體分開,分一塊給想領聖體的人。例如,如果把 25 份聖體分成 4 份,就有 100 人可以領聖體。
需要注意的是,基督的丰盛既存在於最小的一塊聖體中,也存在於最小的一滴聖酒中。只領受聖體,信眾就領受了基督的丰盛。几個世紀以來,天主教會一直不允許信眾領受基督的寶血,這一做法就是明證。

另一種做法是,神父向信眾道歉,并向信眾保證,下一次,聖體龕里會有足夠的聖體。

其他可接受的做法是,教友進行 “神领聖體”,或由神父主持另一台彌撒,以便教友領聖體。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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