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婚姻的適當地點
我正在計划我們的婚姻。我想知道天主教會是否允許其成員在戶外結婚?
天主教會的《教會法典》第1118條規定:
1 項-兩位天主教人結婚,或一位天主教人與一位領洗之非天主教人結婚,皆應在堂區教堂內舉行婚禮,如獲教區教長或堂區主任的允許,婚禮也得在其他教堂或聖堂舉行。
2 項 – 教區教長也能許可在其他合適地點舉行婚禮。
3 項 – 天主教人與未領洗者的婚禮,得在聖堂或其他合適地點舉行。
現在來解釋上述內容
雖然主教可以批准舉行戶外婚禮,但很少有人這樣做。
耶穌承諾,每當他的朋友以他的名義聚會時,他都會在場。教會是 “天主之家”,耶穌的追隨者聚集在這里施行聖事,所有這些都是他們生活中的重要事件。
考慮到一對新婚夫婦正在建立一個新的家庭,這對夫婦在天主的聖殿中結婚是合理的。
婚姻聖事通常在彌撒中進行,被稱為婚前彌撒。彌撒的慶祝活動不能在戶外進行。
如果一個天主教徒要和一個非天主教徒結婚,天主教徒一方可以向當地主教申請,在對方的敬拜場所舉行婚禮。
婚禮不能安排在聖周四、受難日或聖周六。
婚禮通常在新娘家庭的教區教堂舉行。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