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亂’一詞的含義
天主教會說 “同性戀行為在本質上是不正常的”,這是什么意思?
你的問題與《天主教教理》中的以下段落有關。
“同性戀是指在男人間,或女人間,對同一性別的人,體驗著一種獨佔的或佔優勢的性吸引力。歷經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釋。根據聖經,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 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天主教教理第2357條] 。
大多數聽到 ” 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 “的人的第一印象是,他們把 “不正常 “這個詞與人的功能障礙、精神不正常(如 “不正常的病人 “或 “不正常的心態”)、混亂、精神錯亂、身體或精神疾病聯系起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解釋,這取決於他們的成長經曆。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紊亂 “一詞意味同性戀行為是不符合其適當目的或用途的行為。天主創造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性別,這樣他們的性行為就可以達到生育的目的,使母親和父親結合在一起,撫養通過他們的性親密關系所孕育的孩子。
在《聖經》中,更具體地說,在《舊約》中,同性戀被描述為一種可憎的行為。在《新約》中,聖保祿將其稱為 “paraphysin”,意思是 “違背自然”。
最后,請允許我引用查爾斯-波普先生在2014年9月16日發表的文章,他的文章名為 “同性戀行為不能被教會批准或慶祝–這就是原因。”
“在這件事上,同性戀者并沒有被單列出來。正如我們在昨天的文章中所看到的,私通(婚前性行為)也被聖經和傳統規定為非常嚴重的彌天大罪(參見厄5:5-7;迦5:16-21;默21:5-8;默22:14-16;瑪15:19-20;格前6:9-20;哥3:5-6;得前4:1-8;弟前1:8-11;希13:4)。不管它的接受程度有多廣泛,它都不能被認可。一個性規范的標准適用於所有人,無論其取向如何”。
無論是否是同性戀,在婚姻之外,所有人都被呼召過貞潔的生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