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上說主日去望彌撒

聖經上說主日去望彌撒

天主教會關於星期日必須望彌撒的教導符合聖經嗎?我找不到關於這個問題的任何參考資料。

十誡之一規定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出谷紀 20:8-10﹞

你很可能會說,誡命中并沒有提到去教堂的事。它只是命令我們在一周中留出一天作為休息日,在這一天不工作。

然而,由於這條誡命,猶太人習慣於把安息日看作是以特殊方式與他主“同在”的日子。他們的禱告大多集中在家里,但他們也養成了在安息日去猶太會堂聆聽和學習他主話語的習慣。他們的安息日,即第七日,就是我們所說的“星期六”。

彌撒起源於早期基督徒在家中聚會,分享紀念耶穌的食物,這也是耶穌在死前一晚要求他們做的,即“最后的晚餐”。最初,這并不涉及任何義務。基督徒們聚在一起祈禱、聽經文朗讀、分享晚餐,因為他們願意這樣做。隨着時間的推移,聚餐變得更加正式和儀式化,還包括讀經。隨着時間的推移,基督徒與耶穌時代的距離越來越遠,他們的熱情也逐漸減退,不再那么熱衷於聚集在一起望彌撒。於是教會規定,基督徒必須至少在周日參加彌撒。星期日已成為禮拜日,而不是猶太教的安息日,因為這一天是耶穌從死里復活的日子。在周日參加彌撒的義務是教會的法律,而不是像十誡那樣的神誡。

(譯)

主日彌撒募捐的目的

主日彌撒募捐的目的

在主日的彌撒中,教會總是進行募捐。教會用這些錢做什么?

主日彌撒時募捐的錢用於維持教會的運作。我的意思是說,這些錢用於支付神父的工資、雇員的工資(如果適用)、建筑物的維修和翻新、水電費(電、水和暖氣)、外部財產的維護、辦公用品、禮儀的法衣等。正如你需要照顧家中的需要,使其舒適一樣,教會委員會也需要照顧教會的需要,確保教會在安全的環境中滿足信友的基本需要。

(譯)

天主教會關於自殺問題的教導

天主教會關於自殺問題的教導

自殺者的立場是什么?我認識一個自殺的人,我想知道他是否會因此而在地獄中被永遠燒死。

關於自殺問題,天主教教理指出:

“天主教教理第2280条:每一個人在賜給他生命的天主台前,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天主才是生命的最高主宰。我們應該懷著感恩之情接受生命,並為了祂的尊榮和我們靈魂的得救而保持生命。天主把生命委託給我們,我們是生命的管理員,不是生命的所有人。我們不得處置生命。” 
 
天主教教理第2281条:自殺違反人性願意保存和延續生命的自然傾向。自殺嚴重地違反對自己應有的愛德。自殺同樣地傷害對近人的愛德,因為自殺不義地斷絕與家庭、國家和人類社會的關懷,而作為這些社團的一員是我 們的責任。自殺違反對生活的天主的愛心。 
 
天主教教理第2282条:如果自殺者懷有作為榜樣的意思,尤其為年輕人,則自殺更增添了壞榜樣的嚴重性。故意幫助自殺,是違反道德律。嚴重的心理錯亂、憂慮,或者對考驗、痛苦、折磨的巨大恐懼,均能減輕自殺者的責任。 

“嚴重的心理障礙、痛苦或對困難、痛苦或折磨的嚴重恐懼會減輕自殺者的責任”。

“不應對一個自我了結生命者的永遠獲救失望。天主能夠運用唯有祂知道的方法,給他們安排懺悔得救的機會。教會為自殺者祈禱。 “(天主教教理第2283條)

總結天主教會在自殺問題上的教導:

A. 只有天主知道自殺者的內心。因此,只有天主才能決定靈魂是否喪失。

B. 要使自殺成為導致靈魂喪失的彌天大罪,它必須滿足彌天大罪所需的條件。首先,行為必須嚴重(自殺者的情況就是如此)。其次,當事人必須具有知情的理智(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最后,當事人必須完全同意自己的意願(打算自殺)。

在精神疾病的情況下,由於自殺者可能不具備理解其行為的必要能力,因此對其進行永恆的譴責是不公平的。

C. 我們應該為自殺者祈禱。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