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彌撒的地點

舉行彌撒的地點

神父可以在任何地方舉行彌撒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一般來說,如果彌撒只能在教堂內舉行,那就應該在天主教堂內舉行!教會法典 第 932 條第 1 款規定 “聖體慶典應在聖地舉行,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因需要而另作安排;在這種情況下,慶典必須在體面的地方舉行”。

由於《教會法典》提到了 “聖地”,因此有必要理解這兩個詞的含義。通常,”聖地 “是指教堂建筑。同時,它也可以指修道院、醫院、一些機場、天主教大學和學院中的小禮拜堂(在《教會法典》中稱為oratories)等。無論在什么地方,小教堂都必須根據《教會法典》第 1223 條和第 1229 條獲得教區主教的批准。

教會法典第1223條 “聖堂是指經教會教長之准許規定為敬禮天主的地方,以便利某一團體或為在該處聚會的信徒,但其他信徒經主管上司的許可,亦得進入。 ”
教會法典第1229條 “聖堂及私用小聖堂,宜按照禮儀書所定禮規祝福之,應專為敬禮天主而保留,排除一切家庭用途。 ”

我相信在座的許多人都聽說過,神父到家中為因病不能到教堂的重病者或老人主持彌撒。在這種情況下,會擺上一張桌子,上面放着天主教會規定的基本必需品。在這種彌撒中,只有病人可以領受聖體。如果照顧者不能參加當地教堂的彌撒,而當天又是義務日,那么照顧者也可以領聖體。

眾所周知,隨軍神父可以根據情況在露天、帳篷、陸地和海上舉行彌撒。在沒有教堂的偏遠地區,傳教士也可能需要在露天或帳篷里做彌撒。

還有一種情況是神父外出旅行或度假。如果他在一個沒有教堂的偏遠地區進行為期一周的釣魚旅行,他將被要求在他的小木屋、帳篷或旅館里舉行日常彌撒。

上述所有例子都符合《教會法典》第 932 條第 1 款規定的條件,即 ”
– 1 項 – 應在神聖的地點舉行感恩祭,但在特殊的情形下, 有特殊的需要時,不在此限;在此情形中,仍應在端莊的地點舉行。”
在非天主教堂舉行彌撒如何?一般來說,不應該這樣做,因為這可能會在信眾中造成混亂,有些人認為所有教會都是平等的,其實不然。但在特殊情況下,在很短的時間內,在天主教堂被地震、龍卷風、颶風摧毀的情況下,主教可以根據《教會法典》第933條批准在非天主教堂舉行聖體禮: “如有正當的理由,並獲得教區教長的明確准許後,司鐸可以在其他教會的教堂,或尚未與天主教會完全共融的教會或團體的教堂內舉行感恩祭但不得引起惡表。 ”

這里要問的問題是:暫時在非天主教堂參加彌撒與根本不能參加彌撒相比,豈不是更好嗎?

(譯)

彌撒卡

彌撒卡

什么是彌撒卡,其用途是什么?

首先,彌撒卡也稱為彌撒奉獻卡或紀念卡。它是一種賀卡,送給某人,讓他知道自己或已故親人將在彌撒中被懷念和祈禱。

例如 喬安妮的母親安娜一年前去世。瑪麗亞希望在周年紀念日的彌撒中紀念喬安妮的母親并為她祈禱。瑪麗亞購買一張彌撒卡,為上述意向提供捐款,然后將彌撒卡交給喬安妮,并告知她為其母親的靈魂舉行彌撒的時間。

彌撒卡可以在基督教書店、當地堂區或一些修會出售以支持其修道院的活動。

做彌撒和贈送彌撒卡的場合:

– 為亡靈安息。

– 在特定紀念日為亡靈安息。

– 母親節

– 父親節

– 聖誕節

– 為特殊目的

(譯)

在彌撒期間母乳喂養

在彌撒期間母乳喂養

我的朋友在孩子出生后就不再去教堂了。她說這是因為孩子在望彌撒時會因為飢餓而哭鬧。她認為教會不允許母親在教堂里給孩子喂奶。教會在這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教規或教義。教友們對此問題的看法大相徑庭。2014年和2015年期間,教宗方濟各在為大量新生兒洗禮時,建議母親們在嬰兒飢餓時喂養哭鬧的嬰兒。這似乎是合乎邏輯的做法。

以下是關於在教堂中喂母乳的一些意見。無論釆用哪種方式,都應遵循常識,并以優雅的方式行事。

– 在彌撒中給嬰兒喂奶。您可以用嬰兒毯悄悄地給嬰兒喂奶。

– 如果願意,也有條件的話,可以在專供父母和幼兒使用的安靜房間里給孩子喂奶。這樣做可以讓那些容易被自然現象所玷污的成年人保持安靜。

– 在教堂后面給孩子喂奶,這樣可以減少別人的注意。

– 在浴室給孩子喂奶。許多父母認為把嬰兒帶進洗手間是令人厭惡的。
最后,如果教區神父抱怨嬰兒哭鬧,那就告訴他,讓他調到一個只有少數老人上教堂的教區,因為那里的神父不關心拯救靈魂。從你們的小寶寶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們就有權作為堂區的受洗成員參加主日彌撒。不要讓惡霸把他們趕出去!

(譯)

黑彌撒

黑彌撒

什么是黑彌撒?

在羅馬天主教會中,黑色彌撒是神父穿黑色祭衣的追思彌撒。建議在 (a) 追思已亡和 (b) 為亡者舉行的彌撒中穿黑色祭衣,但受洗過的未滿法定年齡死亡的兒童除外。

在美國,許多神父不喜歡使用黑色。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多年來一直沒有出現黑色。盡管如此,黑色仍然是一種有效的禮儀顏色。

如今,”黑色彌撒 “一詞更多地被用來代表撒旦邪教所舉行的對真正彌撒的虛假模仿。這種儀式顛覆了羅馬天主教會舉行的傳統拉丁彌撒。這種儀式在現代之前的曆史并不清楚。

黑彌撒據稱是在女巫安息日期間舉行的。其目的是嘲弄天主和崇拜魔鬼。據稱,該儀式涉及人祭以及駭人聽聞的淫穢和褻瀆行為。

(譯)

彌撒中的行為

彌撒中的行為

“為了避免在天主的殿堂——神聖的大師稱之為祈禱之所的教堂——中出現不敬和不完美的行為,我在主內勸告你們釆取以下做法。

進入教堂時保持肅靜,帶着極大的敬意,認為自己不配出現在主的陛下面前。在其他虔誠的考慮中,請記住我們的靈魂是天主的聖殿,因此,我們必須在天主和祂的天使面前保持純潔無暇。讓我們為曾多次讓魔鬼和他的陷阱(他對世界的誘惑、他的浮華、他對肉體的召喚)進入我們的心靈而感到羞愧,因為我們不能保持心靈的純潔和身體的貞潔;因為我們允許敵人潛入我們的心靈,從而褻瀆了我們通過神聖洗禮而成為的天主聖殿。

然后,用聖水小心而緩慢地划十字。

當你站在天主聖體前時,虔誠地行屈膝禮。找到自己的位置后,跪下,向聖體中的耶穌表達你的敬意和虔誠。向祂傾訴你和他人的所有需求。向祂傾訴你的孝心,釋放你的心靈,讓祂完全自由地在你身上做祂認為最好的工作。
在望彌撒和領聖事時,無論站立、跪下還是坐下,都要非常鎮定,以最虔誠的態度完成每一個宗教行為。目光要謙虛,不要東張西望,看誰進誰出。不要大笑,這是出於對這一聖地的敬畏,也是出於對身邊人的尊重。盡量不要與任何人交談,除非是出於慈善或迫不得已。

如果與他人一起祈禱,要清楚地說出祈禱詞,注意停頓,切勿匆忙。

總之,你的行為要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能從中得到啟發,并通過你來惇促他們榮耀和愛天主聖父。

離開教堂時,你應該沉着冷靜。首先向聖體中的耶穌告辭,請求祂寬恕你所犯的過失,不要在沒有請求并得到祂的祝福之前就離開祂。

因此,要心存謙卑,謹言慎行,謹慎行事。言語要謹慎,讀書要勤奮,工作要專心,交談要謙虛。不要厭惡任何人,對所有人都要仁慈,對長輩要尊敬。願你遠離任何險惡的目光,願你的嘴唇不流露出任何大膽的言語,願你永遠不要做出任何不雅或有點放肆的舉動;永遠不要有相當放肆的舉動或撒嬌的語氣。
總之,讓你的整個外表生動地反映出你心靈的平靜。

因此,讓我們盡可能地模仿這種謙虛和莊重的行為。讓我們盡最大的努力,盡可能地在塵世中與祂相似,以便在天堂耶路撒冷的整個永恆中,與祂更加完美、更加相似。

(譯)

在舉行彌撒聖事時實施洗禮聖事

在舉行彌撒聖事時實施洗禮聖事

天主教會定期在彌撒中施行洗禮聖事是否合適?

你的問題有兩個部分

a. 天主教會在彌撒中主持洗禮聖事是否合適?

b. 是否可以定期舉行?

教會法典第856條規定:”雖然在任何日子皆可施行洗禮,但通常最好在主日,或如 有可能,在復活節前夕舉行。 ”

唯一提到在彌撒中舉行洗禮的是在復活節晚期。提到主日并不表示可以在彌撒中進行。

許多司鐸和教友的態度是,既然沒有明確指示洗禮聖事應在彌撒內還是彌撒外進行,那么兩者都可以適用。這種推理是嚴重錯誤的。

天主教會一直認為,任何人,哪怕是神父,都不得擅自增刪或更改禮儀中的任何內容。換言之,任何人都不能為了標新立異而在彌撒中添加洗禮聖事。這是禁止的。請閱讀以下內容:
“聖訓集#22:(1) 神聖禮儀的管理完全取決於教會的權威,即宗座的權威,以及法律所規定的主教的權威。(2)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禮儀在一定范圍內的管理也屬於合法成立的各種主教會議,它們在特定領土內擁有權限。(3)因此,任何其他人,即使是神父,也不得擅自增刪或更改禮儀中的任何內容”。

要回答問題的第二部分,既然在彌撒中慶祝洗禮聖事是不合適的,那么定期舉行洗禮聖事也是不合適的。

(譯)

彌撒時鼓掌

彌撒時鼓掌

我有一個問題。我們可以在彌撒中鼓掌嗎?我注意到這種做法似乎越來越多,而且大多是在主持神父的鼓勵下進行的。這似乎不妥。在彌撒中,信徒們會為管風琴手、唱詩班、祭壇侍者、新神父、代替講道的(非正統)演講之后、彌撒結束前的祝福之前的宣布之后鼓掌,等等,不一而足。去教堂開始感覺像去學校看話劇。如果你不和其他人一起鼓掌,你就會覺得格格不入。

天主教禮儀中沒有提到鼓掌。如果沒有提到,就意味不允許。問題結束!

在大多數情況下,甚至在所有情況下,掌聲在神聖的崇拜中都是完全不合時宜的。儀式本身就是為了把我們的注意力從自己身上吸引開而存在的。

樞 機主教約瑟夫-拉青格(教宗本篤十六世)在《禮儀的精神》一書中寫道:”每當禮儀中因為人類的某些成就而爆發出掌聲時,這無疑表明禮儀的本質已經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宗教娛樂”(第198頁)。

關於這個問題,教宗庇護十世指出:”在主人的家里為仆人鼓掌是不合適的”。
如果宣布是在彌撒結束后的最后祝聖之后進行,那么信眾可以在宣布時鼓掌,因為這是在禮儀之外。但如果在最后祝聖之前宣布,則不能鼓掌。

另一位教宗聖若望二十三世在人們等待他抵達羅馬郊外的一座教堂時說:”我很高興來到這里。但如果我一定要表達一個願望的話,那就是在教堂里不要大聲喧嘩,不要拍手,甚至不要向教宗問好,因為’templum Dei, templum Dei’(’天主的聖殿就是天主’)。

既然教堂是天主的聖殿,那么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鼓掌,甚至在彌撒之后也不應該鼓掌。應在堂區公告上發布公告,并在家中閱讀公告時鼓掌。

(譯)

在舉行彌撒時使用電子設備

在舉行彌撒時使用電子設備

天主教會對司鐸在舉行彌撒時使用電子設備,如閱讀某些經文或作為講道時的筆記,持何立場?

天主教會沒有發布任何關於在彌撒中使用電子設備(如 ipod、ipad、平板電腦等)的指示。

此事似乎由當地主教決定。如果沒有這樣做,如果主禮者使用的是經批准的經文,那么主禮者使用精美的羅馬彌撒經還是電子設備并不重要。

(譯)

孩子應該開始去教堂的年齡

孩子應該開始去教堂的年齡

我的第一個孩子六個月前出生。現在我想知道,我應該在他几歲時把他介紹給天主教會。因為他的年齡,我不認為他必須參加主日彌撒。那么,什么時候才合適呢?

這個問題問得好!

首先,天主教會教導說,兒童在達到理智年齡(8 歲)之前是不會犯罪的。因此,如果孩子在達到理智年齡之前不參加主日彌撒,就不是罪。

然而,孩子在入學前,通常在 5 歲時,就應該與父母一起參加彌撒。他們應該熟悉教會的周圍事物,了解耶穌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以及其他基本的天主教教義。

一個在教會中長大的孩子,在他出生后的頭七年里,很有可能一直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一個在十歲左右開始信仰天主教的孩子很可能會抗拒在周日去教堂,因為在他更小的時候并沒有去教堂的義務。

我們鼓勵父母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以家庭為單位履行主日義務。

更新:2016 年 3 月 29 日

天主教法典第 1247 條規定:

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而且應 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主的日子的喜樂,或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 業務。

教會法典僅約束那些在天主教會受洗或被天主教會接收、擁有有效的理性運用能力,并且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年滿七歲的兒童都應毫無例外地定期參加彌撒。

(譯)

彌撒加時

彌撒加時

天主教會對彌撒加時的立場是什么?我指的是在彌撒中無休止地宣布、放映與主教呼吁有關的電影、宣讀主教致教會的信、慶祝畢業等等。一周又一周,你不知道會有什么驚喜在等着你,如果是在領聖體后、祝福前、講道的替代品,甚至是在彌撒開始時。

彌撒禮儀是不可更改的。改動屬於禮儀濫用。任何人都無權增刪,甚至神父和主教也無權增刪。彌撒禮儀具有普遍性,源自梵蒂岡,是唯一可以進行更改(如果可以的話)的權威機搆。

公告、籌款電影、主教年度呼吁、聖誕戲劇、畢業典禮、傳遞文憑、提及本周生日,所有這些都應在彌撒慶典之外進行。這些活動可以在彌撒開始前或彌撒結束后進行,不會影響禮儀開始的時間。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