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和巫朮
天主教會對魔法和巫朮有何教導?
在《天主教教理》第2117條中,我們發現:
“所有魔法或巫朮的做法,即試圖馴服神秘的力量,使之為自己服務并對他人有超自然的力量——即使是為了恢復他們的健康——都嚴重違背了宗教的美德。如果這些做法伴隨着傷害他人的意圖,或者求助於惡魔的干預,那就更應該受到譴責。佩戴符咒也是應受譴責的。神靈論往往意味着占卜或魔法做法;教會方面警告信徒不要這樣做。訴諸於所謂的傳統療法,并不能成為調用邪惡力量或利用他人的輕信的理由。
試圖馴服神秘力量是什么意思?
任何試圖預測未來或用自己的力量治病的行為都是試圖馴服神秘的力量。這個人聲稱他有這種能力。他聲稱這種能力不是來自天主,它在每個人身上都是自然的,必須加以開發。
雖然預言的恩賜來自於聖神,但當一個人試圖通過冥想或某種形式的訓練來預言未來時,這種能力并不是來自於天主。
雖然醫治的恩賜來自於聖神,但當一個人試圖通過自我發展的力量來醫治或聲稱醫治時,這樣的力量不是來自於神。
以下所列的能力,因為個人聲稱自己開發的,所以不是來自天主:
護身符和符咒、
天體投射(靈魂旅行)、
占星朮、
靈氣觀察、
讀牌(包括塔羅牌)、
千里眼(看到未來)、
水晶球凝視、
詛咒、
算命、
捉鬼、
療傷、
易經、
愛情藥水、
占卜板、
手相學、
輪回(相信自己會不斷地重生)、
遙視(看到遠處發生的事情)、
符文、
施法、
精神交流(媒介)、
心靈感應(讀心朮)、
水道朮、
等等…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