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R.I.
I.N.R.I.在十字架上是什么意思?
I.N.R.I.是 “Iesus Nazarenus Rex Iudaeorum “的簡寫。它是拉丁文,意思是 “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耶穌的十字架上的標志是用三種語言寫的。希伯來語、拉丁語和希臘語。[若19:19-20]
(譯)
I.N.R.I.
I.N.R.I.在十字架上是什么意思?
I.N.R.I.是 “Iesus Nazarenus Rex Iudaeorum “的簡寫。它是拉丁文,意思是 “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耶穌的十字架上的標志是用三種語言寫的。希伯來語、拉丁語和希臘語。[若19:19-20]
(譯)
“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 ”
為什么在天主教的禮儀和許多祈禱中,都以 “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作為結束語?
當你以耶穌的名義祈禱時,它的意思與按照天主的神聖意願祈禱是一樣的。當一個人以耶穌的名義向聖父祈禱時,他想起了聖父與聖子之間的親密關系,回應了耶穌的邀請,進入其中,與耶穌成為一體,因為耶穌和聖父是一體的。
許多聖經經文都命令我們以耶穌的名義祈禱,即:
“我們對天主所懷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們按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必俯聽我們。我們既然知道:我們不拘向他祈求什麼,他會俯聽我們,我們也知道向他所祈求的,必要得到。” [若一5:14-15]
“你們要相信我:我在父內,父也在我內;若不然,你們至少該因那些事業而相信。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信我的,我所做的事業,他也要做,並且還要作比這些更大的事業,因為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因我的名無論求父什麼,我必要踐行,為叫父在子身上獲得光榮。” [若14:11-13]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派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如此,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賜給你們。” [若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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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的無誤性
首先,了解 “無誤”的天主教含義很重要。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一般來說,無誤是指免於錯誤或失敗的責任;特別是在神學的用法上,是指超自然的特權,基督的教會通過特殊的神的幫助,在她關於信仰和道德問題的明確的教理的教學中免於錯誤的責任。
在這個問題上,天主教會在《教會法典》中的教導是:
第749 條
1 項 – 教宗以其做所有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和導師的身份,有權在信仰上堅強眾弟兄,當用職權以決定的行動宣佈有關當信從的信仰或道德教義時,享有在訓導上不錯的特恩。
2 項 – 主教們在大公會議聚會,以信仰和道德的導師和法官的身份,為普世教會決定地宣告當信從的信仰和道德的教義時;或是散居世界各地之主教,彼此之間並與伯鐸的繼承人保持著共融的連繫,與教宗一致確切教導信仰及道德,而共同決定某一信條 時,主教們在訓導上亦享有不錯特恩。
3 項 – 任何教義,除非是明顯地如此決定的,不得視為以不錯特恩所決定者。
(譯)
天主教教會的無誤性
天主教會的無誤性是指教會通過聖神的引導,它在教導或相信信仰和道德的教里時,不會出現錯誤。
耶穌應許說 “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瑪竇福音28:18-20]如果耶穌 “終日”與天主教會同在,教會就不會在教里上出錯;就不會把人帶離天主。
應該注意的是,如果沒有一個無誤的解釋者,無誤的聖經是沒有用的。曆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無數否認教會無誤的教派在不斷增加。通過無誤性,信徒們確切地知道該信什么,該做什么,以便他們能得到天主的喜悅,拯救他們的靈魂。他們有把握;他們不需要遭受教里上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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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
根據庇護十世的教義理,有兩種大赦,即全大赦和限大赦。
第129條 “全大赦是指因我們的罪孽而引起的全部世俗懲罰都被赦免。因此,如果一個人在獲得這種赦免后死去,他將直接進入天堂,因為他完全免於煉獄的痛苦。”
第130 “限大赦是指只減免一部分因我們的罪孽而產生的世俗懲罰。”
全大赦是在世界任何地方給予的,而限大赦只適用於一個特定的地方或地區。
全大赦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獲得的赦免,而限大赦只在某些時候可以獲得,例如,像11月為亡者煉靈舉行的某些大赦。
獲得大赦是有條件的。
條件如下:
A. 大赦完成時,該人必須處於恩典狀態。
B. 該人也必須想獲得大赦。
全大赦的條件是:
上述條件以及下列條件…
A. 一個人沒有任何對罪的依戀,甚至是輕罪。
B. 接受懺悔聖事和聖體聖事(赦免后7天內)。
C. 為教宗的意向祈禱(《宗徒信經》、《天主經》,以及任何其他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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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聖事的不可分割性
起初,我打算將我的 “問答”限制在”不可分離”一詞上。然后在回顧了它的含義及其與婚姻聖事的聯系后,我得出結論,”不可分離”和 “婚姻”這兩個詞是不能分開的。因此,我向你提供以下答案。
庇護十一世在1930年12月31日的通諭 “Casti Connubii “中,我引用了 “Casti Connubii”。首先,讓我們把這一點作為一個不可改變和不可侵犯的基礎;婚姻不是由人建立或恢復的,而是由天主建立的;不是由人建立的,而是由自然的創造者–天主建立的;由同一自然的恢復者通過法律來強化、確認和提升;因此,這些法律不能受制於人的任何決定,甚至不能受制於夫妻雙方的任何相反的協議。這是聖經的教義(Gn 1,27 f.; Gn 2,22 f.; Mt 19,3 ff.; Ep 5,23 ff.);這是教會持續一致的傳統;這是特倫特神聖會議的莊嚴定義,它宣布并確認[見24;見n.969 ff.]婚姻的永久和不可分割的聯系,以及同一的統一性和穩定性來自於作為其作者的天主。”
用丹青格的話說:”婚姻的永久性,既不能因結婚雙方撤回同意而解除,也不能因民政當局而解除。基督徒的婚姻是絕對不可分割的,正如特倫特大公會議所定義的那樣,譴責任何說:”教會錯誤的是,她按照福音和使徒的教導灌輸并繼續灌輸,婚姻的紐帶不能因配偶一方通奸而解除,雙方,甚至沒有給出通奸理由的無辜者,在另一方活着的時候不能締結新婚。男人在解雇通奸的妻子后再娶另一個妻子,以及妻子在解雇通奸的丈夫后再娶另一個丈夫,都是犯了通奸罪”(丹青格1807)。
簡單地說,婚姻聖事是由神聖的法律制定的,沒有人能改變這一點,神父、主教、甚至教宗都不能。如果一個已經結婚的人,在第一個伴侶還活着的時候決定與第二個人結婚,那么這個人就是在犯通奸罪。而在過着通奸生活的時候,這個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懺悔聖事或聖體。
一場好的告解有五個要素是有效的。它們是:
a. 懺悔者必須檢查自己的良心。
b. 懺悔者必須有悔改之心。他必須為自己的罪孽感到抱歉。
c. 他必須下定決心,不再通過罪惡的行為冒犯天主。
d. 他必須向神父懺悔他的罪過。
e. 他必須做出補償。這意味他必須完成懺悔聖事期間從赦免他的神父那里得到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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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聖人的身體不朽
當天主教會和東正教會說到不腐者時,是相信通過天主的干預,一些聖人和受封者的身體避免了死后的正常分解過程。這被認為是他們聖潔的一個標志。
不朽者的身體通常很少或沒有腐爛或延遲腐爛。
天主教會的一些不朽者有:聖伯納納德-蘇比魯斯、聖凱瑟琳-拉布爾、聖若望-維安尼、得肋撒-瑪格麗特修女、錫耶納的聖凱瑟琳、聖方濟沙勿略、聖路易絲-德-瑪利亞克和真福的若望二十三世。
(譯)
天主教會的 “不滅性”
天主教會的不滅性是指耶穌基督所建立的教會,將持續到世界末日。天使長嘉俻額爾向聖母瑪利亞宣布,基督 “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上主天主要把他祖先達味的御座賜給他。祂要為王統治雅各伯家,直到永遠;他的王權沒有終結。”[路加福音1:32-33]
這些話的意思是,不僅教會將持續到時間的盡頭,而且進一步說,它的基本特徵將被保存下來,不受損害。教會永遠不會發生任何憲法上的變化,這將使它作為一個社會有機體,與它原來的樣子不同。它永遠不會在信仰或道德上變得墮落;它也永遠不會失去使徒的等級制度,或基督通過它將恩寵傳達給人的聖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