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神相對於人類的精神
聖神和人的精神之間有什么區別?
天主教教理第693條:「聖神」這專稱在宗徒大事錄和書信中用得最多,在聖保祿書信中, 我們也可以找到另一些稱呼:恩許之神、嗣子之神、基督之神(羅 8:9)、上主之神 (格後 3:17)、天主之神(羅 8:9,14; 15:19;格前 6:11; 7:40);在聖伯多祿的書信中,則有光榮之神的稱呼(伯前 4:14)。
人的精神是指人的精神! 聖經中有大量關於人類精神的記載。[Job 32:8; Prov. 18:14, 20:27; Ecc. 3:21, 12:7; 意11:19-20, 18:31, 36:26-7; 匝加利亞書12:1; 瑪26:41; 谷14:38; 路1:46-7, 8:55; 若3:5-6, 4:23-4, 6:63; 羅1:9, 8:5, 8:15-6; 格前2:11-2; 迦6:18; 弟后1:7; 雅2:26] 。
聖神的性質是神聖的(作為天主)和靈性的(屬靈世界)。祂是永恆的,未被創造的,一直都是,也將一直是。
人的精神的性質是不同的,取決於它是在受孕時接受的第一個人的精神,還是在聖洗聖事中接受的新創造的人的精神。
第一個人的精神在本質上是有罪的,它將與它的靈魂和肉體一起忍受死亡。
在聖洗聖事中創造的人的精神是聖潔的,不會死亡,也不會犯罪,[若一3:9, 5:18],它在身體死亡后維持靈魂的生命。
聖神是受祝福的三位一體的獨立神性存在。正如耶穌在自己身上有脫離父的生命[若5:17],聖神在自己身上也有脫離父的生命。正如耶穌在他的肉體中擁有自己的思想,聖神在祂的精神形態中也有自己的思想。
虔誠的種子新創造的人類精神[若一3:9;5:18]本身也有獨立的生命,這就是為什么它不會死亡。由於人的肉體有一個罪惡的思想,它也有一個屬於人的精神的思想。人是有雙重思想的。[雅1:8,4:8]新創造的思想(心)[意11:19,36:26]總是與他的罪性的思想相沖突。這就是為什么聖保祿說:”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羅馬書7:15, 19]
如果我們新造的人的精神是屬於神的種子,我們不就成了聖潔的精神嗎?
如前所述,聖神是永恆的,而人的精神是被創造的。因此,這兩者之間是不平等的。
如果一個人是由他地上的父親的種子所生,那他就成了他地上的父親嗎?不!這使他成為他地上的父親。它使他成為他父親的種子。
從聖父的種子被聖神的力量以耶穌的至聖之名創造出來,在聖洗聖事中被接受的人的精神具有天主的聖潔性質,所以它可以在精神上敬拜天主聖父。正如耶穌所說:”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若4:23] 無罪的人的精神敬拜天主;聖神不敬拜天主,因為祂是天主。
考慮一下瑪利亞的無暇之心。她被稱為無暇受孕,因為她的受孕是無暇的。她出生時沒有任何罪的痕跡。作為新的夏娃,她的靈魂、精神和身體都是無暇的。她的存在是無暇的。我們在聖洗聖事中接受的新創造的人類精神,瑪利亞的無暇之心在她受孕時已經享有。與第一個夏娃在犯罪前是平等的,這是否使聖母無玷之心的無暇人類精神與聖靈平等?不,不是這樣的! 因為她是在聖神降臨到她身上時受孕的。[路加福音1:35]聖神是她無暇狀態的來源,是她的聖潔。因此,她不能等同於聖神。
在聖洗聖事中接受了新創造的神性種子的人類精神,這意味我們有一個聖潔的精神,難道我們不被要求成為神嗎?
有些人根據《聖經》中的兩段話,認為我們是神。
耶穌回答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着:『我說過:你們是神』麼?” [若10:34] “我親自說過:你們都是神,眾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但是你們必要死亡像眾人一樣,必要消逝像任何一位王侯一樣。[詠82:6-7]。
當你比較這兩段聖經時,可以注意到耶穌只引用了聖詠82:6的一部分,省略了 “至高者的子女”。耶穌這樣做不是為了欺騙在場的人,而是想知道他們是否能解釋這段話。如果聽眾理解聖經,他們就會回答:”作為至高者的子女,被造為聖潔,如同天主是聖潔的,他們就成了神一樣”。
通過我們作為神的孩子的繼承權,我們成為神一樣的人。但我們不是也從來沒有成為永恆的神。正如一個乞丐可以通過收養和繼承被提升到國王的頭銜,人也可以通過收養和繼承被提升到神的頭銜。然而,在永恆的神和被造之人的神性之間有明顯的區別,這種神性是通過聖父的恩典和聖神在耶穌的至聖之名下的淨化能力實現的。雖然人可以通過收養成為神,但他不屬於神的屬相。只有一位神!人被稱為神屬。人被稱為屬於 “神的孩子 “的屬相。作為天主的受造之子,他們就像神一樣,在本質上是聖潔的,但不是永恆的天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