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振聖事時的代父代母

堅振聖事時的代父代母

我的孩子不久將接受堅振聖事。據我所知,在這件聖事中,至少要有一位代父代母在場。我的孩子有兩位代父代母,他們都在他的生活中很活躍。這是否意味我必須為堅振聖事尋找另一位代父代母,或者我可以保留在洗禮聖事中選擇的兩位代父代母?

天主教會教導說:”堅振的候選人和聖洗的候選人一樣,都應尋求贊助人的精神幫助。為了強調這兩件聖事的統一性,由受洗時的教友之一擔任是合適的。[參閱《教會導論》5;6;《教會法典》893.1,2]。這回答了你的問題,你可以保留為聖洗聖事選擇的兩位代父代母。

這一信息在下面的教規中得到了重復。”在可能的情況下,被確認的人要有一個擔保人。擔保人的職能是照顧被堅振者的行為,使其成為基督的真正見證人,并忠實地履行這一聖事所固有的職責”。(《教會法典》892)

“願意擔任贊助人職務的人必須滿足第874條教規中提到的條件。” (《教會法典》893.1)”所選擇的贊助人最好是在受洗時承擔這一職責的人。” (《教會法典》893.2)

(譯)

擔保人證書,潛在的代父代母

擔保人證書,潛在的代父代母

什么是 “擔保人證書”?我問的原因是,我朋友的姐姐有一個嬰兒,很快就要受洗了。我的朋友被邀請做代母。由於兩姐妹不屬於同一個教區,嬰兒受洗的教區神父要求我的朋友從她的教區神父或秘書那里獲得一份 “贊助證書”。當我的朋友去找神父要那份文件的副本時,她被拒絕了。那么那張紙是什么,有什么用?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你的詢問涉及很多問題。

在過去,”贊助人證書 “是聞所未聞的,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代父代母(現在稱為贊助人)與受洗兒童的母親來自同一個教區。因此,神父同時認識孩子的母親和潛在的代父代母。

現在,隨着人們的遷移,城市人遷往大城市,年輕人遷往其他城市或國家的工作地點,在許多情況下,當涉及到聖洗聖事時,神父并不認識那些被選為代父代母(擔保人)的人。當我們考慮到道德水平的下降和教會出席率的下降,甚至在家庭內部,這就給出了另一個原因,為什么神父不知道每個人,甚至可能住在教區的范圍內。

盡管如此,天主教會要求被選中的代父代母,即將被召喚協助父母在天主教信仰中撫養孩子的人,必須具有良好的信譽。這意味他們必須滿足《教會法典》第874.1條規定的一些期望。

當代父代母去找他/她所在教區的神父時,他會要求得到一份 “保荐人證書”。這張紙是教區的正式信函,聲稱擔保人候選人在該教區有良好的聲譽。他/她每周日都會去教堂。他/她已接受堅振聖事。他/她沒有被逐出教會,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現在解釋一下你的朋友可能被拒發”擔保人證書 “的可能原因。她可能未滿16歲。或者她可能已經離婚。她可能住在另一個城市,將無法有效地充當代母。有許多可能的原因。

這表明選擇信譽良好的代父代母的重要性。這個人將不必面對被拒絕提供良好身份證明的尷尬。通過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執業天主教徒,孩子的父母有更大的機會得到必要的幫助,在天主教信仰中撫養孩子。

(譯)

精神導師(代父代母)

精神導師(代父代母)

我兒子的代父去世了。我想找一個替代者。據我所知,只有在舉行堅振聖事時才能有另一位代父。所以這并不適用。考慮到上述情況,我有什么辦法可以讓另一位代父參與我兒子的生活?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你沒有其他可利用的東西。唯一可以替代代父的機會是在堅振聖事上,正如你所說的那樣。

我確實收到了許多與你類似的詢問,家長們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想要更換代父代母。有些代父代母已經去世,有些改變了他們的宗教信仰,有些則搬走了,從來沒有表現出任何興趣或不實踐他們的信仰。這些父母該怎么做?

我的建議是,你任命一位 “精神導師”。這不是一個教會認可的朮語。但它可以達到你所尋求的目的,即有一個年長的知識分子,准備在一段時間內給年輕的或經驗不足的人/孩子以幫助和建議,特別是在天主教信仰問題上。這不是一個保姆或一個大哥哥,他們的目的是花時間陪孩子,做郊游等…。精神導師的唯一目的是在孩子的宗教或宗教信仰問題上幫助他,影響人類精神的事情,以達到精神成長的目的。

靈性導師的作用不是取代父母在天主教信仰中培養孩子的責任。精神導師的作用與代父代母的作用相同,是協助父母在天主教信仰中養育孩子。

精神導師與家長合作,可以在以下方面幫助孩子。

– 學習耶穌和神聖三位一體的知識。
– 背誦基本的祈禱文,飯前禱告,睡前禱告等。
– 學習聖事。
– 學習有關聖事的知識。
– 學習如何念玫瑰經。
– 學習 “拜苦路”。
– 學習教會的教理。
– 分享聖人的故事,
– 學習教會中的行為准則,
– 學習如何划十字聖號。
– 學習望彌撒。
– 學習禮儀的季節。
– 學習宗教聖職。
– 學習如何使用天主教會的教理
– 學習《聖經》的內容。
– 學習有關創造的知識。
– 學習天堂、煉獄、地獄的知識,以及
– 學習美德,等等。

“精神導師”不是 “送禮者”。他不是去給孩子買禮物,比如一輛新自行車、臥室的電視、平板電腦等。這些都是世俗的東西,不應該被鼓勵。

一個負責任的”精神導師 “會不定期地購買并送給教子的精神禮物,最好一年不超過兩次。這不能成為一種習慣,而孩子每次見到教父都會期望得到什么。

經父母事先批准的精神禮物可以包括一本天主教聖經(為年幼的孩子提供插圖兒童聖經)、一本關於聖徒故事的書、一本關於彌撒或聖事的書、一件聖衣、一枚神奇的聖牌、一本念玫瑰經的書等等。如果父母已經提供了這些精神材料,那么 “精神導師”必須避免購買任何材料。記住,這個角色是 “協助”,而不是與父母 “競爭”。

(譯)

代父代母被要求撫養代子

代父代母被要求撫養代子

我有個問題。如果我接受成為我侄女或侄子的代母,如果他們的母親在一段時間內生病,我是否需要撫養孩子?如果我的姐姐和她的丈夫去世,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否需要撫養孩子呢?我想知道我所涉及的是什么。我問的原因是我不能忍受孩子,我不想要孩子。我也不想撫養別人的孩子。如果我必須撫養孩子,那么我不想做代母。請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你的問題涉及一些問題。我將分別討論這些問題。

– 國家法律。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法律,有些國家在父母突然去世后由誰來照顧孩子的問題上沒有法律。因此,你必須與當地神父聯系,了解當地的法律或國家的傳統,或者與政府的人聯系,以獲得答案。

– 遺囑:一般來說,如果你姐姐去世,她不會強迫你收養她的孩子。在她的遺囑中,她應該在與相關人員討論后,說明她將把孩子交給誰來照顧。如果她在最后的遺囑中把孩子留給你照顧,而沒有與你討論過這個問題,你有權拒絕接受這個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將被提供給其他親屬或被收養。

– 家庭傳統:在一些國家,沒有關於父母雙亡時子女監護權問題的法律,家庭傳統是由家庭中的某個人帶走孩子,并按照父母的信仰撫養他們。在一些國家,家庭依靠代母來做這件事;在其他國家,他們依靠外祖母來撫養孩子。孩子們從未被遺棄。他們將繼續與他們認識的人生活在一起,這個人是家庭成員。

– 單親家庭:如果死亡的父母是單親,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或傳統是找到另一位父母,讓他/她負責撫養孩子。如果他/她拒絕照顧孩子,那么就執行上述規定。

這并不意味父親離開了孩子的生活就意味他不想和兒子/女兒有任何關系。總有一種可能性是,母親讓他的生活如此艱難,以至於他放棄了任何形式的努力來接觸他的孩子。現在母親(或反之)已經去世,父親可能會考慮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并撫養他/她們。

– 基督徒的行為:最后,我想談談基督徒有義務以愛的方式實踐他們的信仰,特別是當親屬之間有需要時。耶穌給我們講了 “好撒瑪利亞人的寓言”。[路加福音10:25-37]耶穌問:”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 ” 耶穌接着說:”你去,也照樣做罷! “。

在親屬成為孤兒的情況下,你認為誰是孩子們的關心和愛護的親屬?”你去,也照樣做罷! “。

– 結論:你有權利拒絕照顧你的神的孩子。選擇權在你。但請記住,天主會讓你負責。如果你認為當你對孩子沒有愛的時候,通過義務把孩子帶到你的家里,那么就不要帶孩子。他們不需要有人在成為孤兒后讓他們的生活變得悲慘。他們需要的是愛。

(譯)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永遠是代父代母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永遠是代父代母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就永遠是代父代母”,這是真的嗎?

盡管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悲哀的情況,但是是的,一旦成為代父代母,就永遠是代父代母。你不可能有一天從床上爬起來,說 “我受夠了。我要為我的孩子找另一位代父代母”。兩位代父(如果適用),一位代母和一位代父,(男女各一位)是你孩子的永久代父代母,這反映在聖洗聖事進行時的洗禮證書上。

由於這一特殊的精神功能具有永久地位,我們建議受洗兒童的父母仔細考慮他們希望誰擔任代父代母。這不是一個臨時的決定。這是一個將影響孩子們一生的決定。代父代母是你必須在孩子的精神培養方面與之合作的人。

(譯)

如何成為代父代母

如何成為代父代母

我對成為代父代母感興趣。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名代父?

首先,要成為代父代母,你必須是一個實踐中的天主教徒,領過聖洗、初領聖體和堅振這三項進教聖事。作為代父代母,如果你沒有領過所有的啟蒙聖事,就不能指望你能指導代子。

我們鼓勵你參加教區的 “聖洗准備班”。

既然你有資格成為代父代母,你應該通知你的親戚和朋友,你可以作為候選人成為他們孩子的代父代母。如果你沒有任何親戚或朋友在不久的將來要生孩子,你可以通知你的教區神父,你可以成為代父/代母。總有一些父母無法為他們的孩子找到合格的代父代母,他們會非常樂意讓一個有愛心的人站出來,成為他們孩子的精神導師。

(譯)

有几個代父代母?

有几個代父代母?

一個人在受洗時可以有几位天主教代父代母?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你最多可以有兩位代父代母。其中一位必須是男性,另一位是女性。

天主教的代父代母是指 “在天主教會中接受過聖洗、堅振和聖體等聖事的天主教徒”。

至少要有一位代父代母。第二位可以是 “見證人”。同樣,一個必須是男性,另一個是女性。沒有例外。

(譯)

拒絕做代父代母

拒絕做代父代母

一個天主教徒是否有可能拒絕做代父代母的邀請?如果可以,在什么情況下會有這種行為?

雖然被選為代父代母,參與孩子的精神成長是一種榮譽,但在某些情況下,最好是拒絕這種邀請。成為孩子的代父代母并不是一場比賽,看你能資助多少個代子;這是一項義務,需要持續的承諾。最好是有為每一個孩子提供高質量的時間、精神教育和祈禱,然后在許多孩子的精神成長中失敗。

以下原因被認為是一些天主教徒拒絕成為代父代母的有效原因。

– 個人屬於一個宗教團體(使他/她不能作出這一承諾)。

– 個人認為他/她已經贊助了足夠的代子。

– 個人住得太遠,覺得自己無法履行代父代母的身體承諾。

– 個人不接受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義,擔心代子會要求他/她分享其中的一些個人信仰。

– 此人年事已高,不相信自己能活得足夠長,以履行終身的承諾。

– 此人健康狀況不佳,影響日常工作。

– 該人與不支持這種參與教會的非天主教徒結婚。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拒絕,以保持婚姻的和平。

– 該人正考慮離開天主教信仰。

其他原因可能存在。我們不可能想到隨着時間推移可能出現的所有有效理由。

(譯)

替換逝世的代父代母

替換逝世的代父代母

我兒子的代父最近去世了。我怎樣才能找到一個新的代父?

由於你沒有提到你兒子是否領過堅振聖事,我需要向你提供兩個不同的答案。

如果你的兒子還沒有領過堅振聖事,法典允許在堅振聖事上指定新的代父。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1311段和《教會法典》第892-893條,孩子至少需要一位代父代母,最多兩位,一男一女參加堅振聖事。屆時,可以指定一位或多位代父代母,條件是原代父代母不再是孩子生活的一部分。

教規第892條 在可能的情況下,被堅振者應有一位贊助人;贊助人應注意被堅振者的行為是基督的真實見證,並忠實地履行這項聖事所固有的義務。

教會法典第893條第1款。要履行贊助人的職能,必須滿足《教會法典》中提到的條件。

最好是選擇在洗禮中承擔同樣職能的人作為贊助人。

如果你的兒子已經領了堅振聖事,就不能代替已經去世的代父。教會法典沒有提供這方面的信息,這意味不能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父母通常會選擇一位精神導師,一位具有天主教信仰知識的長者,他可以指導孩子的精神旅程。

(譯)

代父代母日

代父代母日

什么時候慶祝 “代父代母日”?

在美國,天主教徒在六月的第一個星期天慶祝 “代父代母日”。

天主教會鼓勵所有代父代母作出特別的努力,與他們的代子聯系,討論靈性問題。記住,在受洗時,代父代母承諾幫助他們的代子遵守天主教會的教理。

(譯)